城镇化战略已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但对城镇化的认识仍不是很一致,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一些学者,更多重视的是城镇化的外延。他们认为城镇化就是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还有人认为城镇化就是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所以就有了“土地城镇化”、“农村城镇化”的概念,在实践上则出现了“圈地运动”和“造城运动”。凡此种种,均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城镇化的本质。我认为城镇化的本质可概括为四个字:农民进城。人的城镇化才是城镇化的本质含义。
城镇化是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农业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农民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必然从农业之外寻找出路。而工业和服务业大多聚集在城市和城镇。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需要从农村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可以说,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水平用城镇化率来表示,城镇化率就是城市和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就是说只有城镇和城镇人口的增长才能提高城镇化水平,城市占地的增加,城市范围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制度上的最大突破除了实行承包制之外就是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到2012年底,全国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已超过2.5亿人,成为我国诸多行业中产业工人的主体力量。但举家外出的务工农民数量仅有3000万人,其他的人多为一个人进城,这些来自农村的务工者是城镇化的一部分,但却是不完全的一部分。他们周而复始地在城市和农村流动,成为“两栖人”和“城市边缘人”。
城市常住人口既包括城市居民也包括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本质含义就是将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转化为真正的城市居民,但长期以来,农民虽进了城,但没有改变农民身份,没有享受市民们享受的福利和保障,没有享受或很少享受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譬如子女就学、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等,改变户籍更是难上加难。为此,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和城镇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推进城镇化或者说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就是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把这三条解决了,我国的城镇化就实实在在地推进了。
如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很多人首先考虑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但是户籍问题的解决确实非常难。实际上户籍不仅仅是一个户口问题,而是附着在城市户口上面的福利,这才是它的要义。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让农民工享受到和所在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和保障。我的一个整体思路就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解决进城农民的福利和保障开始,最后解决其户籍问题。
有很多人认为,为农民工提供保障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事实上农民工的保障是自己为自己保障。如果农民在进城的第一天起就缴纳他的社会保障金,比如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自己和所在企业交钱,那么累积起来就是自己为自己保障。但遗憾的是,因为没有及时建立这样的社会保障制度,或者说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导致目前要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一问题变得比较困难。多数农民工是跨地区、跨省流动的。大城市以及东部沿海地区的政府和居民都期望年轻的农民来打工,贡献青春和活力,年老的时候再回到农村去,但缺乏让农民工全家进入城市共同生活的准备。可见,在认识障碍以外,还存在一个利益障碍。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必须消除利益障碍。再看住房问题,总体上我不认为这构成农民进城的障碍,因为买不起房子可以租房子。城市政府也可以建一些廉租房,专门面向进城农民,以便尽可能改善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城镇化不仅为工业化提供人力资源,不断扩大市场需求,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也将促使城乡结构调整和缩小城乡差距。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更是城镇化战略的核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2020年的基本目标。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和城镇转移,提高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需要将滞留在农村的大量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城镇的二、三产业,也要有序转移一批农村人口,摆脱目前严重失调的人口城乡分布格局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城镇丰富的教育资源和高效的资源利用有利于人口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减轻生态脆弱地区的压力,从而改善生态环境。
此外,推进城镇化也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我国目前农业增加值仅占十分之一,但农村窝积了太多的人口,农村人口将近二分之一,这是城乡差距难以缩小的根本原因。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而减少农民的主要出路就是让农民转移出来,归根结底,我们要靠农村人口大量转移来解决农民的专业化问题和经营规模扩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