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食品安全争议,都是一次很好的国民教育过程。这次农夫山泉的事情也不例外。 为了客观、准确地了解此事,全国人民不得不开始对饮用水标准的学习。但仅仅查清全国究竟有多少个关于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就让大家费尽周折。 就目前我们的查询来看,中国至少拥有“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生活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等五个国家强制标准,这些标准的出台单位既有卫生部,也有质检总局,起草单位既有疾病控制部门,也有食品发酵标准化协会,以及诸多的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 这些还不算完,各地还陆续出台了各式各样的标准。比如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广东的DBS44/001-2011饮用天然山泉水标准。 看完纷繁复杂的标准,我的第一感觉是陷入了无尽的迷茫:我每天究竟在喝什么水?纯净水、饮用水,还是矿泉水? 按理说,如此密集和周全的饮用水标准体系,应该足以满足现有的饮用水监管。农夫山泉这点事也就不应该搞得如此“沸反盈天”,对应的监管部门早应出面来给公众一个明确答复。 遗憾的是,除了鲜见的几家媒体追问到了监管部门的态度,不管是卫生部门还是质监部门,到现在都没能主动向公众作出解释。而公众所要知道的其实很简单:这水到底安全不安全?是否符合最为底限的国家标准?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历史上就有九龙治水的老毛病,今年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对此做出了新的调整。但到现在我们还不清楚,究竟是卫生部门,还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是质监部门该对此负责。 这些部门既然已经制定了那么多标准,也应该有对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农夫山泉的产品归根到底还是水,不可能脱离现有的监管标准。我们真不希望看到,制定标准时部门争权夺利,监管产品时各家推诿沉默。 当然,我们也要对这场争论方向作出理性的思考。这场争议最早是媒体报道农夫山泉部分产品出现了沉淀物,后来进一步演化为农夫山泉该采用什么质量标准。 食品安全和标准争议,应该是两个方面,不应混为一谈。首先要确认的是农夫山泉现有产品是否存在基本质量问题,其次才是它究竟该采用哪个标准、如何在包装上标注。但无论如何,食品安全和标准适用都需要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出面,而负责这些领域的政府机构是首选的第三方。 除了监管者的勇于负责,我们进一步要思考是否需要那么多饮用水的标准。公众并不关心是否要划分那么多种类,只关心不管是多么高档和低档的水,都要满足安全卫生的标准。各式各样不统一的标准,除了满足制定者的权力和利益诉求外,也会给不良企业钻空子的可能。 水是每个人离不开的基本生存产品,不论是多高级别的官员,还是多么底层的民众,每天都要靠喝水维持生命。水的安全与否,不仅事关我们每个人,更事关子孙后代。 真心希望我们的监管部门不做沉默者,勇于负责,敢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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