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其中第六条提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健全环保监管和生态补偿制度。 构建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无疑有助于缓解目前部分领域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最近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再度凸显,如山东潍坊部分农民心知肚明神农丹剧毒,而依旧大剂量违规使用其种植生姜(自己根本不吃这种姜),部分地区和企业用老鼠肉等冒充羊肉,病死猪肉流入餐桌,农夫山泉引发的水质标准之争等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侵蚀国人的生存环境与身体素质,经济增长也将因此蒙上灰色阴影。 追根溯源,国内食品安全环境堪忧,除了标准框架需进一步厘清外,执行与监管不到位是纵容乱象丛生的主因所在,只有付诸严惩才能在业界形成有效威慑。 从标准制定情况看,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皆有涉及,而且标准从计划到发布需多个部门协调,其结果是标准制定周期长、且滞后于市场发展。有报道称,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只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美国多达4000多项,日本则达数万项。 更为关键的是,标准制定之后应被严格执行。在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核心信息都要记录在案。农协收集这些信息,并为每种农产品分配“身份证”,供消费者查询。相形之下,国内食品安全监管远未能与行业发展同步,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分段管理,实际执法中常现监管真空,进而导致内外质量有别。比如潍坊当地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出口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而内销姜则因监管的条块分割而问题迭出,从中足以看出监管执行力度对食品安全把关的重要性。 为护卫居民食品安全,当前食品监管的所有政策和标准都应该向国际最严厉的水平靠拢,且在执法监管上应重典治市。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虽也偶有发生向橄榄油里掺大豆油,向枫糖浆里掺玉米糖浆等并未妨碍到消费者健康的造假事件,但制假者仍然要面临牢狱之灾,以至于多数食品厂商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例如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进行销毁处理。可见,当厂商在社会道德与经济利益间进行逆向选择之时,严格惩戒举措将有助于对市场主体进行理性纠偏。 值得一提的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在今年两会期间被各委员代表频频提及,如若成行将有助于弥合当前各自为政的食品监管矛盾,符合食品管理对专业性、精细化的要求。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也联合发文,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多项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标准界定,增强食品安全执法可操作性。 当然,要编织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就要突破“媒体曝光倒逼监管跟进”的被动模式,在制度上和法律上构建主动的监管框架体系。我们认为,政府主动出击的公权监管,并强化信息透明性制度,才能突出监管的威慑力,避免监管被俘获,进而才是最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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