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在标准上就与自来水存在差距,瓶装水水质不及自来水,看来不过缘于先天不足。不过,瓶装水的商业模式,显然并非把水装进瓶子便可身价倍增,瓶装水的身价本该与水的品质而非容器成正比。 那么,标准上的先天不足,是否就能成为瓶装水的水质不及自来水的合理解释?甚至作为这一事件追根溯源的终点呢?不可否认,对于厂家而言,不合标准必然意味着被扫地出局,而过于严苛的标准,则意味着过高的成本,既然如此,产品质量的控制,的确只需唯标准马首是瞻。假如明明是标准自身存在问题,只要瓶装水厂家符合了这一标准,按说便无可指摘。然而,身价倍增的瓶装水,水质指标却还不如自来水来得严苛,如此真相的轰动效应,恐怕不啻那件被戳破的皇帝新装。 至于水质标准何以倒挂,从地方瓶装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大多有企业的参与,部分企业甚至付费参与标准制定来看。由卖水“王婆”来制定的水质标准,最终会如何,要说也不难想象。应当承认,行业标准的制定,当然需要保证权威与合理,既然如此,假如引入利益方参与标准的制定,似乎有违标准制定的原则。不过,假如因此便认为,只需在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剔除企业这一利益方的参与资格,标准倒挂之类的怪相,便能迎刃而解,恐怕同样是过于乐观。 真实的情形是,行业标准的制定引入相关企业的充分参与,恰恰也是国际惯例,甚至早有“一流企业定标准”之说。企业在行业标准中的参与程度及其影响力,更是企业竞争力的表现。例如,在一些国际性的竞争行业,企业要想引领标准的制定,或是在标准制定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无不需要用实力以及研发能力来说话。参与标准的制定,甚至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绕不开的必经之路。 可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本身并不是问题。标准的权威与合理,也绝非来自专家的凭空臆想,而必须来自行业参与者尤其是领军者的充分参与及小心论证。而行业标准与企业的利益,也并不冲突,甚至是互为维系的。一方面,标准所形成的门槛天然是对企业利益的维护;而另一方面,企业为了抬高竞争门槛,也会倾向于通过促进标准的提升来形成排他优势。这个时候,所谓利益绑架行业标准,倒是个伪命题。因为,即便企业不直接参与标准的制定,也同样难免会有背后的利益公关,相比后者,让企业公开参与标准制定,从而对标准制定形成有效的公开制衡,未尝不是更合理的标准形成机制。 那么,何以有企业参与制定的瓶装水标准却连自来水都不如呢?与其说这是由于行业巨头、利益集团的“参与”拖累甚至拉低了标准,毋宁说更多暴露出的仍然是标准制定中的规则乱象。本该充分体现行业发展水平、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标准,最终却不得不屈从于地方保护,进而维系那些落后的企业和生产者。标准产生机制的不透明、规则的扭曲,甚至权力的从中插足,才是水质标准倒挂的真实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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