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亟待浴火重生
2013-05-03   作者:李斌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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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红十字会的丑闻在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期间掀起了新一轮的波澜,这再一次凸显了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改革的紧迫性。在今年两会期间,官方正式宣布,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以及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登记,不再需要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事前审查,只需到民政部门直接办理登记手续。这表明社会组织的改革不必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且可以付诸行动了。如同已经进行多年的村级选举改革一样,社会组织的改革也是一种民主改革,它意味着公民权利的扩大,意味着公民自治形式的发展。
  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主要可以分为半官方性质与民间性质两大类。半官方性质的协会无疑是当下改革的主要对象。这些所谓的“协会”披着“独立的民间组织”的外衣,实际上大都是另一种形式的官方组织。其中更有相当的比例是前一阶段政府机构改革的产物。许多以前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在市场化改革的压力之下,迫不得已变身为所谓“自律性”的行业协会。这样一来,政府机构的规模在表面上缩小了;然而,极为微妙的是,人员还是那些人员,组织与运作方式仍然像个政府衙门。这些协会的职责主要是为政府办事,代表政府管理行业内的企业,而不是代表企业与政府和社会打交道。实践表明,这种形式主义的机构改革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后果。由于其中的工作人员无需承担公务员的责任,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对它的监管十分松弛,而它又不是会员制的,不必向会员负责,其结果是,各类协会成了监管的真空地带,腐败以及各种灰色活动大肆泛滥。工作人员利用其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以及“方便”的身份,保媒拉纤,大搞权钱交易。各种暧昧的检查评比为什么屡禁不绝?大部分都是这些协会整出来的。为了安排若干下岗的政府官员,整个社会付出了重大代价,这值得吗?
  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联赛曾经如火如荼,既为广大球迷带来了精神享受,又曾经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可是,由于体制改革未能及时跟进,足球联赛逐渐被腐败活动所吞噬,以致足球市场最终垮塌。一代球员的青春被浪费,广大球迷的心被伤透了,换来的是一大批足协官员的锒铛入狱。笔者曾经长时期地感到困惑:要么沿用老的政府管理体制把它管起来,要么就让足协对俱乐部负责,而这种“两不管”算什么呢?难道机构改革就是要造就一批只需行使权力、无需履行责任的人吗?政府为什么要为这些人行方便呢?这究竟是爱护他们还是祸害他们?这样的改革注定是不会成功的,用膝盖想一想就可以知道,为什么还要进行试验呢?体育上的事向来不受重视,殷切的民意曾经长期被漠视,这更是不对的。中超联赛如今已经重新起步,而体制依旧。首批放开的四类社会组织仍然不包括体育,看来前途依然漫漫而修远。
  第二个例子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这个协会在过去几年中曾经出尽风头;目前,随着钢市的凋敝,它也不再处于聚光灯下。然而,钢铁工业协会的创痛却依然留在业界的心头,挥之不去。在钢市兴旺的那些年头,中国数目众多的钢铁企业处于与少数国外铁矿石供应商相对立的境地。为了提高我方的谈判地位,钢铁工业协会登场了,因为它发现了自己可以一展身手的“大好机会”。然而,结果却是,在主流钢铁企业都是国家所有的大背景下,我们在这场国际商战中败得一塌糊涂;不仅没有争取到什么利益,反而丢失了原有的利益。按照郎咸平教授的估算,国内业界因此而招致的损失达数千亿元之巨。试想一下,假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实行的是会员制,完全处于企业会员的控制之下;假如这场大型谈判由企业推举的采购专家而不是行政干部来组织的话,结局还会是这样吗?目前,政府部门忙于在钢铁业中淘汰落后产能。这场活动的实质是搞限产保价,它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的,其目的是让国内的消费者和买家来分担钢铁业失败的损失。殊不知,这样的活动进行得越深入,钢铁业的成本就会越高,其国际竞争力也就会相应地降低。不过,转机是有的。由于行业协会的成立已经放开,笔者在此祝愿由企业自愿组成的新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早日诞生,而且,完全可以成立多个协会,相互竞争。好的协会将为会员提供好的服务,也会抵制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
  第三个例子是中国佛教协会。佛庙寺院的腐败早已不是秘密。商业活动以种种方式侵入佛门圣地,惑乱修行者的心志。中国的佛教机构只是吸纳钱财和大兴土木的机器,绝少见到其对社会的回馈,以及从事真正的慈善活动。笔者对此现象进行了思考。我冒昧以为,这正是缺少行业自律的结果。与其他伟大的宗教一样,佛教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的精神内容。我们可以认为,真正的僧人一定是能够自律的,而问题在于,现有的中国佛教协会是一个半官方组织,僧人对它的控制力过于薄弱。为了遏阻佛教界(以及其他宗教)的腐败,使之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有必要鼓励僧人和寺院实行自治。如果官方认为现有的宗教协会有必要予以保留的话,那么,可以允许和鼓励民间的其他宗教协会自由成立,彼此并行存在。为了顾及宗教的声誉,僧人中的领袖人物们一定会积极推动严格的自律管理。
  以此看来,首批放开的四类协会的口子还嫌太小,有必要继续扩大。还要认识到的是,各类社会团体之间具有相互制约和平衡的关系,其中的一些放开了,其他的也就要放开。例如,行业协会可以自由成立了,劳工团体与消费者组织的成立也就要跟进,否则,就会导致厚此薄彼的后果,新的消极现象就又会产生。公民的自治管理上了轨道,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顺利进行,整个社会才能有序地运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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