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作出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对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救灾资金物资按要求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切实用于受灾群众。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芦山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拨付了大量救灾资金,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数量也在不断增大。人们对这些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非常关注。在这个节骨眼上,审计署及时作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部署,顺应了群众期待,体现了民心所向。 事实上,审计机关在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中已经发挥了巨大作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从2008年9月起,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派出7000多个审计组,2万多人次,对规划总投资6900多亿元的22500多个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10年底,促进2900多个项目加快了建设进度,节约重建资金或挽回损失59.17亿元,向有关司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1起。 实践证明,事前审计可以更好地起到预防作用,减少失误,防止弊端。特别是对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在一些具体的做法上要打破常规。震灾的突发性决定了审计的时效性,更应该做到事前介入。只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跟踪”,促进建立健全针对救灾款物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才能保障救灾款物的快速调拨,保障救灾款物及时、合理、合规地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让外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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