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开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9亿元,这一数据比去年的预算执行数减少1.26亿元。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9亿元中,因公出国(境)费21.3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99亿元,公务接待费14.34亿元。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三公经费”作为预算监督的切入点,不仅做到公开透明,而且预算也趋向细化、量化,更便于公众监督。可是,“三公经费”毕竟不是财政预算支出的全部,所占比例很小。以广东省2013年省级预算为例,其中,安排三公经费8.64亿元,而全省公共预算是7556亿元。可见,在财政日益丰厚的今天,靠“三公经费”挤出几个钱,形式大于意义。 “三公经费”之外的预算支出也应纳入预算监督。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近3.3万亿元,占比达到47.8%,这些庞大预算支出,都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想真正实现对各项预算支出进行有效监督,就目前而言,至少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民众要参与整个预算过程。政府要持有“公开预算,天不会塌下来”的先进理念,预算过程和与预算相关的文件应与公众见面。 其次,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财政支出体制。除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进行监督外,公众也要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比如,民生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后,让公众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工程的验收等;要利用第三只眼,加强媒体的强势监督,以强化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与此同时,在新《预算法》的修订中,应规定问责机制,对各级政府的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 此外,建立“结果导向型”的考核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仅要管好“钱袋子”的出口(投入尽量少的钱),更要评估预算的产出效率,只有建立一套“结果导向型”考核机制,才能倒逼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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