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临时工一个接一个地出事,前仆后继地在“危机公关”中担责扛罪。有网友戏称:临时工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临时工任务多,甘为领导背黑锅……对于这些,网友称之为“临时工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应当通过精简冗员,让行政之手即使想伸向市场和社会,也会因“人手不够”而明显力不从心,从而倒逼政府部门痛下决心削减行政审批。(《人民日报》4月22日) 临时工成为一些公共事件被问责的主体,因为这样的成本最低:既可以此弃“卒”而成功保“帅”,又不用因为问责临时工支付太高的暗补。不过,即便社会用工制度再健全,即便临时工这一落后用工机制真正全身而退,担责扛罪现象未必一定大幅消减,眼见的大量现实是,时下问责中副职顶缸现象一点也不亚于临时工。似乎只要可以逃避问责,无论是临时工还是副职,不过是被问责主体的天然“备胎”。 在这些怪象中,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问责机制屡屡无法击中责任的真正“穴位”?到底是被问责主体技高一筹,还是问责机构本身在打马虎眼呢?不妨以日前曝光的辽宁贫困县西丰县县委书记坐豪车一事为例,此事件至少涉及两大违规,一是车辆严重超标,二是套用警车牌照。结果“涉事官员回应称,车辆是从朋友处借的,后来感觉不太合适已退还,军牌系临时工司机所套用,事发后司机已主动辞职”。官员不能坐超标车,这方面的文件汗牛充栋,无须赘述。姑且不论是否套牌,军用牌照为地方官员所用,这本身就是违规。涉事官员以低智思维将皮球全踢给驾驶员本不奇怪,奇怪的是,当初还信誓旦旦严查的当地监管部门居然就此顺势一歪,默认结果,不再祭出问责下文。如此不难看出,临时工不仅仅是被问责主体安排的卸责对象,还像是监管部门与被问责权力的公然合谋。 客观上看,人都有规避风险的本能,虽然我们渴望一些被问责官员当回爷们儿,挑起被问责的重担,但这并不现实,因为对他们而言,现实中有规避风险的太多选择。令人无比愤慨的是,那些原本被公众寄予厚望的监管机构对于这些怪象不是如他们承诺的那样,一究到底,严惩不贷。正是因为惩戒无力,才使得“临时工”担责现象愈演愈烈,有恃无恐。只要问责机制不敢正视问题的本质,不敢较真碰硬,回避那些最应问责的权力,新的顶缸现象依然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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