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京华时报》报道农夫山泉执行的地方标准部分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后,对方不去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却反复以“产品品质高于国家标准”来混淆视听,有误导公众之嫌,并数次对《京华时报》正常行使媒体舆论监督职责的行为进行无端指责和攻击。
如今,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将“标准之争”厘清: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是明确的,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快包装饮用水的标准清理。
农夫山泉理应正视自身问题。回顾《京华时报》与农夫山泉的“标准之争”,我们还是那句话——“标准面前,谁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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