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和穆迪先后下调中国主权信用评级,理由是“中国金融稳定性的风险正在逐步增加、地方债务问题在2012年再度恢复增长。”在QFII、RQFII以及港台个人投资者都可参与债券投资的市场上,评级影响可能扩大,其对债务风险爆发和蔓延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笔者认为,评级下调或许能倒逼正视债务风险,从而完善必要的制度以避免债务危机爆发。
地方债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无法确定风险大小,目前官方债务数据仍是2010年审计署审计的10.7万亿元,而这个数据是否包括县级政府和镇级政府并没有说明;2011年的增量没有准确报道,对于造成评级下调的2012年地方债务“大幅恢复增长”,其增幅大小也是众说纷纭;表外融资无法统计,近年大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头换面,以企业身份通过发行中票、短融、企业债等方式融资,甚至以信托或理财产品的方式出现,构成大量缺乏监管的表外业务。
其次,地方债的还款能力没有保证。从公开披露的数字分析,包括一些外资机构的评估,政府债务仍然在所谓国际安全线以下。但为什么评级会被下调呢?表面理由是“债务快速增长”,其根本原因是对还款能力的评价下调,所谓信用评级下调就是违约概率加大。
2011年,有证券公司曾经对当时国内城投债企业的偿还能力进行过研究。根据该研究对城投债企业的发债主体财务数据统计,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的城投债发债主体达161个,占比为33%。如不考虑这些城投债企业背后的政府背景,把城投债企业仅仅看作普通企业,这些企业目前三分之一以上的经营现金流都为负,即便今后几年不再做任何新的投资,也已经入不敷出。
上述报告还显示,城投债发债主体用货币资金偿债的能力也在下降。以2010年末或2011年一季度数据测算,城投债发债主体的货币资金与流动负债和利息之比已经下降到47%,货币资金呈现紧张态势。如果把城投债看作准政府债券,以城投债余额和地方债余额之和作为分子,以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作为分母计算负债率,则青海、宁夏、甘肃三省的负债率超过100%,安徽、江西、云南三省也超过70%。因此,总量债务没有超过安全线不等于债务就是安全的。
第三,地方债规模继续膨胀的势头较强。评级被下调的直接原因就是2012年政府债务恢复“快速增长”。监管部门近期公布的《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删去了“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较2011年末不得增加,融资平台贷款不得超过本行2012年末的水平”等,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不得新增平台贷款规模”规定代之,这可能为地方政府绕过监管打“擦边球”留有机会。一些地方政府争取金融发展试点政策,不排除是为“大投资大发展”的资金运作进行准备。
针对上述风险,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应对。一是加强监管,“10号文”的发布说明监管机构注意到地方债风险,但是监管思路需要更审慎。不能因担心地方债风险敞口暴露而放宽尺度和规则,这可能积累更大的风险。
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审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彻底梳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制定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规则,表外业务全部纳入表内管理,严格禁止进一步的表外融资活动。出现局部违约事件不要采取变相粉饰风险隐藏的做法,否则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
三是建立对不负责任融资行为的问责制。政府参与经营性资产投资,必须设定盈利目标。银行出现的坏账,不论是来自政府还是民企,只要给银行造成损失都应该问责,特别是为掩盖前期信贷风险而采取滚动贷款加剧风险的行为更要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