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仅一个月的P2P网贷企业众贷网发布公告,宣布倒闭。该公司在“致投资人的一封信”中称,由于整个管理团队经验的缺乏,在开展业务时没有把控好风险,给投资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网贷金融业务风险凸显出来。这两三年不断传来人人贷公司倒闭和老板跑路消息,给投资者造成风险损失,对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人人贷风险可能酿造局部性、行业性金融风险。
原因是复杂的:首先,一些人人贷公司在利益诱惑下偏离了做平台的职能和轨迹,直接参与到借贷业务中,主要是不满足于获取借贷手续费收入,而力图攫取借贷中巨大的利差收益,从而负担起了借贷人风险的责任,即:一旦借款人难以偿还贷款,人人贷公司必须负责偿还投资人。从本质上说,人人贷(P2P)如同影子银行,没有纳入监管部门视线,但又在发挥着银行业的业务职能。人人贷是搭建一个平台,借贷双方互通信息,利用平台提供信息,而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由放贷方与借贷方来商谈。如果仅仅做平台,仅仅收取手续费收入,而不参与到具体借贷业务中,投资人只是利用平台与借款人自行决策借贷事宜,人人贷网络公司只做好自己的平台本分,岂能倒闭呢?
其次,人人贷公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缺乏金融管理经验和知识是造成风险频发的另一个原因。
再次,人人贷处于监管空白和发展无序状态。目前几乎没有任何部门对其监管。2011年9月银监会下发文件,提示商业银行要在人人贷P2P和银行业务中间建立防火墙。但银监会是提示银行不要涉足人人贷,并不是对人人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监管。所以人人贷从诞生到现在,监管上一直处于空白,处于无序状态。一项风起云涌的金融业务发展多年,在金融监管上处于空白,这在国外是很少有的。
众贷网刚满月就倒闭,再次给P2P网贷公司敲响了警钟。互联网融资平台不断曝出风险,已经影响到整个互联网融资平台业务的良性发展,作为监管部门,绝不能任其蔓延下去,规范互联网融资平台,已经刻不容缓。监管部门应迅速将人人贷(P2P)公司纳入到监管范围内,真正将其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促使其稳定健康发展,促使其在控制风险基础上发展业务、扩张业务。
应从资本金要求、筹资对象限制等方面加强监管。人人贷(P2P)大股东和掌门人必须出资较大比例甚至超过放贷规模的50%以上,这样,出现风险、亏本可先拿大股东和公司发起人的资本金、自有资金弥补。在筹资对象上监管的底线是决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决不能非法集资,而只能吸收特定人投资,比如,吸收抗风险经济实力较强的投资限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