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从去年1月启动的“营改增”试点有几个特点引人关注:
推进速度之快、扩大范围之大出乎预料。一般来说,此类试点工作最少应该在试点一年以上才决定是否扩大,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仅仅在上海试点半年多,就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0地,这次又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明确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都凸显了中央力推结构性减税工作的迫切。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消除重复征税,上一环节的销项税即为下一环节的进项税,环环相扣形成抵扣链条。“营改增”的最大受益对象是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的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最受惠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抓住了交通运输和物流业这个产业链条较长的关键行业,减轻其税负,降低其经营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最终商品的成本价格,给产业链上众多企业都能带来利好,对降低物价大有裨益。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打造“经济升级版”,主导者离不开“两只手”,一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只是政府的有形之手。“经济升级版”的主角是企业特别是创新类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一个特点是风险成本较高、产生效益较慢,但却是经济持续性发展之根基,是经济的根本性竞争力所在。税负轻重是一国经济环境好与差的标志之一,特别是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如果创新型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的话,就会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因此,以“营改增”为重点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是助推“经济升级版”的切实之举。
相信只要税务征管机构认真落实,这项最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将很快惠及经济细胞。需要提醒的是,必须把握好关键点,必须坚持税负下降、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大方向,防止“营改增”后纳税人税负不降反升。这就要求做好营业税减免优惠过渡到增值税的衔接工作。同时,在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应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状况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要求,着手及时推出全面性减税降费政策。
应该注意的是,鉴于增值税大部分归中央财政收入,而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取代后,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可能会更加窘迫。要防止地方由此或者以此为借口大肆收费甚至乱收费、疯狂推进土地财政。应及早谋划理顺新的财税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公平合理的财税机制,为地方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