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史上最严罚单或出炉
2013-04-12   作者:苏容若(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员)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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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关注到,一则有待证实的传闻给首次公开发行(IPO)增添了一抹霜色。据媒体报道,保荐机构史上最严厉罚单有望面世,多位消息人士证实,南方一家知名投行将会遭到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的处罚,成为首家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的券商。
  消息传来,有人欢喜有人愁,这是一抹霜色,也是一抹亮色。当事券商、可能被波及的在审企业自然愁肠百结,有类似触及红线行为的券商及其所保荐在审企业心有戚戚也属自然。喜的人也挺多,从投行从业人员到普通投资者,拍手称快者不少,甚至直呼如此罚单早就该来了。
  为什么呢?同行竞争自不待言,你失去的旧山河就是我虎视眈眈的新战场。从行业生态来看,此举也给恪守职业道德者以信心。过去存在着一种情况,那就是明线高企,白纸黑字的法律法规一应俱全,挟雷霆之势,然而行胜于言,对于挑战明线者的处罚总是不够给力,多落于个人,对机构威慑力不高,偏于宽恕,于是大家在心头都记下了这道暗线。
  投行本是门生意,其他中介亦是如此,虽有职业操守在心,可首先是利字当头,各种考量是分分钟的事情。一道明线,一道暗线,让人该怎么考虑,又怎么衡量。规则的导向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一只看得见的手,它的指向直接影响着那只看不见的手。
  监管部门对此曾有过反思。去年12月,前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上证法治论坛上说:“有的时候,大家都说惩处不力是由于法律规定的责任太轻,其实最后发现完全是另有原因。例如,对于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证券法》明确规定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一直以来,我们鲜有实行。”
  反思之后,也许是巧合,对违反明线者的处罚变得密集,并且力度大为加码。在上述反思之语发声约一个月之后,IPO财务专项检查推枪上膛。延至今日,专项检查进行得如火如荼,在第一阶段自查时,即已令诸多企业碰壁而归或知难而退;在第二阶段更是扣人心弦,其结果将直接改写相关公司、中介机构的利益格局。当此时,如一鼓作气,根据已发生IPO造假案件中的实际责任,对抱病中介按照明线予以处罚,那么此连番行动善莫大焉。
  如果这一史上最严罚单当真落地,令人惋惜的是,必然有许多该机构从业人员、该机构客户受累,难免有不少流离费力之事。相信他们在再觅就职机构、再洽上市伙伴时,必然有另一番考量,这也是有形之手之于无形之手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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