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更应当未雨绸缪,参考国际经验,寻找广税基的养老保险新筹资方式。我们建议,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将增值税标准税率从17%增加到20%,同比提高增值税其他税率、消费税税率,并将这两类税收的20%建立国民养老计划,用于给所有老年人发放国民养老金,地区城乡可根据生活费用予以调整。”
(《经济参考报》4月11日)
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些学者提出的解决养老金资金缺口的建议。笔者认为这是不可行的。
首先,从养老金筹集资金的渠道来说,笔者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依靠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的增长,如果撇开这一点,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那么怎样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呢?因素很多,但有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企业不能是高税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科院建议的提高流转税基本税率来筹集养老金的做法,特别是提高增值税税率到20%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本质上是竭泽而渔。因为,企业税负重,就会阻碍企业的创新和盈利,有时候重税负甚至会压垮一些企业。如此,就没有了税可收,更不用说解决养老金缺口。
其次,中国养老金问题的根本不完全是资金缺口,还有人口结构问题。由于历史等原因,中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了人口增长高峰。到80年代之后,为应对人口高峰,采取了计划生育政策。当然,计划生育政策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了积极作用。不过,副作用也正在显现,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再过一二十年,当老年人的比例大于年轻人时,谁来养活老年人?因此解决养老金资金缺口,既要考虑历史欠账问题,又要考虑未来面临的资金缺口。如果中国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转型,未来的一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能够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速,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那么这一经济增速红利就会惠及包括养老在内的各种民生。而保持经济增长,必须依靠当前经济结构的转型,必须依赖包括减轻企业税负、调整税收结构在内的多项改革举措,绝不能指望提高企业税负这样的短期措施。
第三,养老金问题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养老金“双轨制”。这是牵扯到公平公正的社会问题。养老金双轨制的政策造成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养老待遇并不相同。目前来说,企业人员每月都在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钱来为自己将来的养老埋单,但公务员却不缴纳一分钱,可是到退休后公务员却比企业退休职工领的退休金多。这种不公平因素导致社会很多不满情绪,也导致了公务员招考的“百万大军”,很多青年才俊跻身公务员队伍,遏制了青年的创业热情。而提高流转税税率与解决养老金双轨制八竿子打不着。而且,提高流转税税率将导致企业税负增加,不利于企业提高职工待遇引进人才,会形成新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