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启动了资产证券化试点转常规工作。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日前发布《关于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并同时面向证券公司举行了一次资产证券化培训,帮助证券公司和市场投资者及时把握资产证券化政策动态和掌握相关操作技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制度框架和监管要求的确立,在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推动下,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即将迎来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大固定收益业务范畴的一环。由于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以该基础资产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以获取融资并最大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结构性融资手段,传统的债务融资方式是以发行人的信用作为融资的基础和担保,而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以特定资产的信用作为融资的基础,而这个特定资产是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相隔离的。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与传统的债务融资方式相比,由于资产隔离,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信用风险相对比传统的债务融资方式低,发起人也会更容易获得融资并降低融资成本。 但从目前国内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制度安排来看,由于证监会正式公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取消了原来征求意见稿中的关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公开交易”等条款,也就是说,资产证券化产品未来只能通过交易场所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协议转让。这意味着,与能公开交易的债券相比,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会差一些。因此,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投资者对于流动性溢价的要求,会增加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但值得庆幸的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文件中提到“资产支持证券可以作为相关回购业务标的,具体规则和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规定”。因此,未来一旦高评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作为回购抵押标的进行回购融资,那么,对于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流动性和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对于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兴起会增加固收产品的供给,同时,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基础资产进行隔离的特性,从而降低了投资人承受的信用风险。对投资者来说,一些低风险、高收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未来将成为其进行资产配置的标的。由于目前大多数债市投资者仅投资债券产品,对资产证券化和结构化融资产品的熟悉程度有限,因此,债券市场投资者应加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学习和熟悉力度,以便未来国内大规模结构化融资产品推出后,方能抓住投资机会,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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