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2012年度报告已悉数披露完毕。各家银行年报确切无疑地显示,长三角地区已成为2012年不良贷款的“重灾区”。
以农行和建行为例,农行长三角地区不良贷款余额达到197.34亿元,占到不良贷款总额的23%,不良率由上年的0.98%升至1.19%;建行长三角地区不良贷款额更是占到不良贷款总额的44.1%,不良率由1.31%升至1.97%。分行业看,制造业问题最严重。数据显示,建行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306.9亿元,占其不良贷款总额的41%;农行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332.06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38.7%;中行制造业不良贷款占比35.7%。实际上,长三角地区不良贷款增长的警报在2011年就已拉响了。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小企业不良率为2.02%,其中单户授权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不良率高达5.14%。而不良贷款余额回升主要集中在受民间借贷及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影响较大的长三角地区,其中浙江地区2011年不良贷款余额上升21%。
作为长江流域经济带的核心区,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又是智慧型城市的聚集点,而眼下却为不良贷款问题所困,这种现象是万不可持续的。
长三角地区之所以能成为不良贷款的“重灾区”,主要缘于两大困境。其一,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开工不足,订单减少,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问题。同时全国陆续发生多起因企业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导致停产或企业主逃逸的事件,并通过担保链和关联关系向外传导,给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带来隐患。其二,长三角地区企业正饱受企业“三角债”的困扰。去年以来发生在长三角地区的新“三角债”以经营性拖欠为主,各种类型的企业均有涉及,且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受“三角债”影响更为严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相互拖欠现象较为普遍,以致企业盈利下降、亏损严重、亏损金额不断增加,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呈不断上升趋势,资金回笼难度越来越大,资金回笼周期不断延长。而新“三角债”导致部分行业信用风险也有所增加。钢铁、机械、煤炭、电力等行业由于受到行业产能过剩、价格下跌、投资亏损等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风险不断增加,容易产生经营性的新“三角债”。例如,钢铁等主要通过企业联保的形式进行融资的行业,一旦联保中的一家企业出现破产或还款困难,就会牵连到其他联保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从而形成行业内新“三角债”的横向蔓延。“三角债”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突出表现就是逃废银行债务,这必定会形成银行不良贷款上升。
长三角地区深陷不良贷款的“泥潭”的现实说明,千万不要以为不良贷款高只是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偶发现象。实际上,透过不良贷款高这项指标可以引伸出一系列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模式、结构后劲、金融生态环境等等。为此,长三角地区理该尽早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予以解决。
鉴于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比较发达,为确保该行业可持续发展,现在该是考虑促进长三角制造业分工合作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时候了。总体发展思路是可以上海为龙头、苏浙为两翼,从而形成各具特色、协作配套的区域产业群落,以提升长三角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使其率先融入世界产业分工体系,成为中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排头兵。有了这样的制造业发展新格局,就能形成合力,增强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抵御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
今年3月28日是浙江温州金融改革一周年。回过头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温州“金改”成效显著。不过,“金改”至今仍然存在“三个落差”:具体进程与民众期望的落差、现有服务体系与小微企业需求的落差、民间借贷活跃与监管力量薄弱的落差。所以,新的一年,温州“金改”还需继续推进,尤其需要总结“金改”一年来的经验教训,努力使下一步“金改”实践能够更加科学高效、可持续推进。而温州“金改”的不断推进,对于长三角地区整体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对于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改革,都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而在金融改革方面,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篇有待努力的大文章。
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环境下,长三角地区企业供应链的构建必须立足整体布局,整合长三角地区的供应链资源优势,共筑长三角地区信息交换平台,加强社会信用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物流生产、流通、消费地区的合理布局。在这个布局下,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是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与金融生态系统。
另外,商业银行应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对重点行业的风险要有预案,严控不良贷款反弹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确保资产质量稳定。还需进一步优化长三角地区信贷结构调整、优化信贷流程。在“稳增长”的主题下,信贷资源必须进一步向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民生、小微企业融资等领域倾斜。这不仅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而且对于防范企业“三角债”风险对银行业的困扰。还有,要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信用信息披露,对信用等级好的和差的企业与个人应列入红黑名单,对于违法的要严格依法惩治。这不仅能杜绝或减少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更能优化长三角各地区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