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关“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传闻,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辟谣称,消息并不属实,价格调整有严格程序规定,须举行听证会。笔者认为,理顺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有利于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势在必行,但因其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应稳妥推进。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每年都呈两位数增长,在冬季用气高峰期,很多城市常常出现“气荒”。 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没有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资源稀缺程度,不利于天然气合理使用。特别是近年来进口中亚天然气价格更贵,却按国产气价格亏损销售,形成了“价格倒挂”。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仅必要而且相当迫切。 但在具体改革过程中,因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须小步快跑,稳步推进。首先,应使价格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我国天然气定价一直采用成本加成法,目前广东、广西已试行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同时放开了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实行了市场调节。 其次,可研究制定阶梯气价政策,通过分开计价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气效率,同时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用气需求,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 在具体实施中,则可以考虑逐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但由于国内天然气用户承受能力有限,完全理顺天然气价格还需要一个过程。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涨价并不是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初衷,“逢改必涨”也不是价格改革的普遍规律,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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