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既要进一步增进公平,也要有效提高效率,两方面都不可偏废。收入分配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中央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近10年来,我国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不断加大涉农补贴力度,到2011年末2000多万城市居民和5000多万农村居民得到了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比10年前增加4355元,并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趋势。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一些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必须通过总体性收入分配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内容,又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益导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国企和民企的关系、劳动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关系、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依靠什么、保护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淘汰什么都要落实到经济利益导向上,才能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机制和倒逼机制,从而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扩大内需的关键。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内需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消费是居民收入的函数。扩大内需,需要缩小城乡差距,适当提高农民的收入;需要缩小贫富差距,适当提高困难群体的收入;需要缩小行业差距,适当提高简单劳动者的收入;需要缩小区域差距,适当提高欠发达地区的收入,从而全面扩大国内消费需求。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制度性的改善民生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事一议,有多少新增的钱就办多少事,这是一种打补丁的办法;另一种是加强制度建设,增量和存量的钱一并考虑,通过制度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属于后一种。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改善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在促进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逐渐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应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缩小收入差距。比如,通过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转移支付,缩小城乡、区域收入差距;通过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适当限制高收入群体的增长,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难点是如何理顺社会分配关系。特别是如何通过加强规制理顺垄断性行业和一般竞争性行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如何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理顺城乡收入分配关系,如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理顺资本所有者、经理层与一般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
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努力在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需要强调,改革没有免费的午餐。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各类人群都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体,不仅要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守望者,更要做参与者。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需要各个社会主体依法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在不断做大蛋糕的过程中更好地切分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