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的出世,使得人们可以摆脱费用高昂的传统短信,酣畅淋漓地进行文字、语音、图片的实时传送,体验沟通无极限的快感。但这种好日子没过上几天,市面上就传闻微信要收费。而近日的两个动向使传闻变成事实的可能性陡然上升:一是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会考虑通信运营商的诉求;二是目前已有运营商在给客户的网络流量明细中将微信和手机QQ消耗的流量单列。
运营商收费有没有道理?在技术革命面前,运营商如何反击才是正道?政府该如何处理收费之争?
首先必须澄清,用“收费”一词来描述运营商的诉求极具误导性,这也是笔者要给收费一词加上引号的原因。天下没有免费午餐,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在现有格局下,我们享受微信服务看上去确实没有付钱,但只是未向腾讯公司付钱而已,使用微信必须处在网络状态下,而我们已经为进入网络或使用网络流量向运营商支付了费用。我们从来未享受运营商的免费,又何来收费之说?因此,更准确的描述是:额外收费。
额外收费的一个基本理由是,微信服务不同于其他网络服务(如网页浏览),使用微信必须处于时刻联通状态,这额外地消耗了运营商的信令资源。根据中国移动的说法,微信给其带来10%的数据流量,却占用了60%的信令资源。如此看来,额外收费似乎在情理之中。
但是,有一个重要信息被人们所忽视,那就是三大运营商对微信崛起的态度有着微妙的差异。从运营商高层公开表态看,中国移动反应最为激烈,联通次之,而中国电信则持中性甚至正面态度。个中原因有二:一是中国移动因为3G采用大唐的TD-SCDMA制式,技术不够理想,这样微信对信令资源消耗大,而采用WCDMA制式的联通,其3G网络承载力更强,对此反应就没那么强烈;二是中国移动原有短信、彩信等业务量大,所以受到的冲击最为明显,而3G业务原来就是以数据为核心的中国电信,反而认为微信能与其业务产生协同作用,两者不存在矛盾。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两个基本判断:一、中国移动以信令资源消耗过多要求对用户或网络企业收取额外的信令资源费用,是在强迫他人为自己的经营战略失误埋单。二、运营商想通过微信收费弥补自己在短信、彩信业务上的损失。
历史上,因革命性技术的出现而导致新产业取代旧产业形态的事例层出不穷。汽车取代马车,现代邮政取代传统驿道,铁路取代河运皆如此,但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总是会受到旧产业抵制。
今天,全球通讯业又出现了新趋势,因为成本优势,网络公司基于开放互联网正在提供越来越多的传统通讯业务(此之谓OTT)。美国的Skype,韩国的KakaoTalk和中国的微信,就是OTT业务的代表。据统计,目前国际通话的1/4由Skype完成,有关机构预计,全球运营商的语音收入将从2002年的9704亿美元下降至2020年的7996亿美元。从种种迹象看,通信业很可能重演一次汽车取代马车的故事。如同码头工人抵制铁路一样,运营商抵制OTT不难理解。
在激烈竞争和法治的环境下,网络中立原则被广泛接受,以额外收费方式自我保护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障碍和市场障碍,根本行不通。运营商的出路有三条:一是降价,目前传统通讯业务在便利性和质量方面还是略有优势,把价格降到合理水平,能部分抵御OTT的冲击;二是与OTT企业合作,分享新业务成长机会;三是推出自己的OTT业务。OTT的崛起是全球性现象,也不只中国运营商面临压力。在技术进步面前,如果运营商成功求变,通信业的生态或可改写,变得更丰富,更有活力。如应对不当很有可能退化成一个单纯的“传输通道”,当然,如果出现这种局面,只能说明运营商不能适应产业进化,而不能说明新事物的出现有什么过错。毕竟,我们不能为了保护码头工人的就业而停止铁路的修建。
通信行业要跟上产业进化步伐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运营商处于竞争性环境。如果运营商长期处于政策性垄断地位,在挑战面前应战吃力,必然会采取寻求政策支持。运营商要对微信收费,正是如此。而在微信收费问题上,政府部门的态度,不仅事关微信等OTT业务发展这一具体的事,而且事关垄断与竞争、政府与市场这类大命题。
很长时间以来,通信业被视为自然垄断行业,政府对其实行准入、价格等管制措施,但近几十年来技术上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及市场容量的惊人膨胀,通信业早已失去了自然垄断行业的一切特征。从1980年代起全球掀起了解除电信业管制的浪潮,其标志是1984年的第一次ATT分拆。目前,在大多数国家电信业早已是一个普通的竞争性行业,数量众多的运营商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展开竞争(弹丸之地的香港就有十到二十家电信商)。然而,我们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固守通信是自然垄断行业这种过时观念,赋予几大运营商以行政性垄断地位,同时明或暗地的以“成本加成定价法”思路实行价格管制。虽然这些年从服务普及率、行业资产等指标看,中国电信业发展非常快,但垄断和管制导致电信服务性价比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行业的辉煌乃是建立在牺牲消费者利益基础上。
政府机构当前的任务,是不要被电信业辉煌表象迷惑,真正抛弃自然垄断这种早已过时的观念,跟上全球步伐,尽快打破电信业的垄断,解除或大幅放松管制,最大限度地促进电信业竞争。采取分拆、大量发放牌照、推出携号转网等措施,同时,放弃或大幅放松价格管制,把电信业从垄断行业转化成竞争性行业。只有高度竞争才能造福消费者,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阻碍产业变革的力量。
在微信收费之争中,工信部仍然悠然自得地以管制者或“和事佬”角色,以“成本加成定价”思路来调解运营商与消费者、网络企业之间的“纠纷”。须知,垄断之下任何成本都是不真实的,腐败、浪费和经营失误都能堂而皇之地变成成本。政府部门不要再充当“和事佬”角色,而应该尽快成为规则制定者。也许收几块钱真的不至于让微信死掉,但政府之手介入让我们看到了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看到固有力量的强大,看到反垄断缺乏进展,这才是最值得忧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