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部长苗圩最近表示,工信部已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监管部门总体上会站在用户角度,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 近年来,运营商把发展数字增值业务作为未来重点,恰反映基础电信与数字增值并不相互冲突,且既然微信存在对短信和语音通话的替代性竞争效果,那么微信占用运营商信令通道就站不住脚,因为若部分微信是对传统短信和语音通讯的替代,就不会影响短信和语音通话使用者的利益。即便微信用户使用移动互联,其用户黏性反而增加运营商的数字流量业务,这本身是双赢的。况且相当部分微信使用者多基于WIFI等宽带,对运营商的移动互联网的资源占用有限。 当前如果基于协调电信运营商与微信开发商的分歧,提出微信收费可能,可能是过度介入市场博弈。当前电信运营商与微信开发商腾讯的分歧,是正常的市场竞争博弈,是更廉价、高效和即时的微信等,对运营商短信和语言通信的竞争替代,进而具有明显的创造性破坏效应。何况,用户使用微信都支付了宽带和数字业务费用。 同时,为“微信收费”造势,与去年9月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等存在不相符之处。当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移动通讯转售和接入网业务,网络托管、用户驻地网,增值电信甚至基础电信等八大重点领域,可谓是全方位向民资开放。增加民资进入电信业尤其是基础电信业等的顾虑,不利于电信业的创新。 数字技术发展下微信的崛起,正显著降低信息交易和搜寻成本,不断把人们带入数字化的“免费时代”。这种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用户免费,实际是一种创造性破坏,即它在冲击传统电信的短信和语音通话业务的同时,也为电信运营商打开了新的更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最大化其通道价值。比如微信的免费,实际是一种付费转移,其所聚敛的用户群为其开发新增值业务提供了充足资源和广阔空间。 正如马化腾所言,微信与运营商是鱼水关系,因为这些资源恰需腾讯与运营商合作开发,以聚敛其商业价值。因此,当前运营商应积极鼓励高用户黏度的微信等,在其网络和通道上发展,增加其数字业务发展规模和用户黏度,并与微信等展开更深入的合作,而非把微信看作是一种搅局者,誓遏制之而后快。 应该为微信的发展创造宽松监管环境,提高电信业市场化程度,而非为安抚运营商的市场化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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