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养老金占据半壁江山,作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支撑、引领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又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绝佳的场所,二者的绝妙结合可用“养老金融”来概括之。
中国目前面临的养老金困境、资本市场一夜回到十年前的尴尬,必须要有一个国家层面的大战略方能解决,养老金融的发展将成为解决中国养老问题和资本市场发展问题的突破口。
全美养老金总资产、私人养老金总资产均超过了美国国内股票总市值;英国率先将养老金提高到与传统金融形态的银行、证券、保险同等重要的位置。
美国是公认的全球金融市场最发达的国家,而为华尔街提供源源不断资金资源的,正是养老金。1974年美国通过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为养老金的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而1978年税法修订后所诞生的401K计划,则为养老金大发展铺平了道路:雇员、雇主可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存入养老金账户,规定限额内的缴款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投资收益不征收资本利得税。由于养老金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待遇,造就了其爆炸性增长,成为美国养老金融大发展的根本性制度因素。上世纪70年代的这些与养老金相关的法律保障了此后的数十年成为美国养老金融发展的黄金年代。在上世纪80年代新技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中,以微软、IBM、苹果等为代表的IT业借助资本市场之力,使得美国成为新技术革命的领头羊,而这些企业的“种子资金”大多数来源于资本市场的养老金。借助于养老金这一长期资本,美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一片繁荣。
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美国私人养老金总资产达18.2万亿美元,占全美家庭金融资产的37%。如果再加上不投资股市的美国联邦社保基金结余资产2.6万亿美元,则全美养老金总资产达20.8万亿美元,占全美家庭金融资产的比例高达42.3%,同期美国国内股票总市值为17.86万亿美元。也就是说,全美养老金总资产、私人养老金总资产均超过了美国国内股票总市值。由此可见,养老基金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为资本市场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养老基金的良好业绩表现又刺激了国内消费的增长。养老金融的发展成为打通美国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最重要通道,也成为打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通道。
英国议会下议院于1973年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比美国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还早了一年,在世界各国中率先设置了职业养老金管理委员会以保护养老金投资者的利益。为规范和发展养老金市场,根据英国的《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成立了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服务委员会(FSA)”,在FSA内专门设立了和外汇、证券、银行、保险等监管部门并列的“养老金审核部”,这是一个在世界各国中率先将养老金监管提高到与银行、证券、保险同等重要位置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2008年养老金法案》确立了英国职业养老金体系的最新改革,规定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自2012年10月起成为更具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几乎所有的在职者都将“自动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雇主将缴纳雇员工资的3%,雇员本人缴纳4%,政府以税收让利的形式计入1%,合计8%的缴费注入雇员的个人账户,组成半强制性的养老金的第二支柱。政府制定了国家资助的低成本养老金储蓄计划——国家职业储蓄信托NEST,届时第三支柱的私人养老金、个人寿险会更多地和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融合,统一使用NEST平台,构成英国养老金融体系的主体。
除了美、英两国之外,2011年1月1日,欧洲保险与职业年金局正式成立以取代原欧洲保险与职业年金监管官委员会。欧洲银行局、欧洲证券与市场局和其他国家的银行业、证券业监管机构都很相似,不同的是欧洲保险与职业年金局把养老金提高到了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产品同样重要的位置来进行监管,由此可见养老金融在欧洲金融领域的重要性。
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抚养比相对不高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养老问题的突出矛盾,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
1997年我国正式建立的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取得了很大成就。近年推出的新农保、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等,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虽然《社会保险法》已经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还远远没有完善,民众对未来养老金的担忧日益加剧。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而且每年还以3.2%的速度增长。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85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3.7%;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23亿人,占9.1%。农村地区老龄化的速度更加惊人,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高达18.3%。国际上通常认为:当65岁的人口占总人口7%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占14%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占20%则是超级老龄化社会。预计2035年前后,中国的老年人口规模将比现在翻一番,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考虑到全球独一无二的
“独生子女”政策的刚性,未富先老的中国在未来的数十年里养老的压力会越来越大。社会各界有识之士都深刻认识到了养老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抚养比相对不高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养老问题的突出矛盾,才能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2012年上证综指创下1949点的新低,股票市场不仅没有成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反而成为上亿股市投资者的伤心地。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究其关键因素,还是缺乏真正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目前个人投资者跟风严重,即使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因为在熊市时面临赎回的压力而不得不采取与个人投资者相差不大的追涨杀跌策略。中国实体经济长期的良好预期已经奠定了资本市场长期慢牛的基础,中国发展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通过真正长期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夯实市场基础,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一旦在国家战略层面认识到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养老金可以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中流砥柱,发展养老金融就可以成为政府、学界、民众的社会共识。
基于此,政府应尽快制定养老金和资本市场结合的相关政策、法律,建立从养老金筹集时的税收优惠到投资运营贯彻市场化原则的养老金融法律体系,研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形态与养老金的结合,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扩大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基础,促进资本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资本市场的繁荣也为入市的养老金提供了保值增值的绝佳渠道,养老与金融的结合和发展,将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成为政府解决养老问题、资本市场发展两方面问题的同一个突破口。
需要把养老金融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解决养老和资本市场问题的突破口。
一是养老金融的核心体系——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结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保基金、商业寿险、企业年金可以部分进入资本市场,但全国社保基金只是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商业寿险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企业年金覆盖面极其有限。养老金的核心主力——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空账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制度性解决方案,上万亿元的庞大资金没有投资资本市场的法律规范,空账和法律缺失将严重制约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展,更是养老金融发展必须克服的巨大障碍。《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个人账户养老金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这些法律条文的落实,需要制定配套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养老金以存银行为主的简单投资方式,扫清养老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法律障碍。
二是大力促进养老金融创新。我国虽然2001年就推出了《信托法》,但根植于英国普通法传统的信托法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有些水土不服,受托人注意义务、信义义务土壤的培植尚需时日。基于信托法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就正式推出,但到2011年底,全国上千万家企业中仅有4.49万家建立了企业年金,不到企业总数的1%,仅积累资金3570亿元。作为养老金融创新,养老信托产品可以打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藩篱,比如养老金可以投资基础设施信托等产品,获取长期固定收益,规避资本市场波动的风险。另外一种养老金融创新就是最近在台湾已经开始实施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这不仅可以为老人提供重要的养老金补充,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平抑房价、为年轻人改善住房条件提供空间。基于中国的实际,未来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金融创新产品前景广阔。
三是改善养老金融监管体制。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更着重于养老金的筹集和发放,忽视了运营过程中极其重要的金融产品属性;其余性质的养老金及其运营分别由财政部、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进行监管,监管体制的不统一造成各自为政、五龙治水,使得我国的养老金融事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更落后于老龄化的迫切要求。养老金融监管体制问题因此成为下一步养老金融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考虑到未来养老金融的大发展和金融综合经营、综合监管的要求,应当在大部制的“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内设养老金融监管局,专门负责养老金融体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养老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健康发展,保障中国公民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