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国五条”要刚柔相济
2013-04-01   作者:燕农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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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3月25日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北京、上海以及重庆等地的“国五条”地方细则于30日落地。比较各地细则,京版最为严厉,规定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
  各地“国五条”细则如期而至,却引发了诸多议论,认为细则“不细”、新意不多、力度不够、留有“后手”等,譬如“上海严厉不及预期”“重庆仅主城区限购”等均被重点观察。
  现今情势下,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是不是越细越好,或者说越严越好,是一个颇值得思考的命题。一段时间以来,围绕着楼市调控政策,引发了很多“溢出效应”,比如“离婚为避税,结婚为买房”。由此说明,房价已经不是一个单一问题,其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集成问题”,包含经济、社会和心理等诸多方面。是以,调控需要观照楼市背后的复杂性,体现政策对现实问题的考量和关切。这个阶段,调控细则需要刚柔相济。
  行至目前,房地产行业被学界认为已经到了分水岭阶段。来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到去年底,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32.9平方米。有分析指出,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在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35平方米之后,城镇住房的绝对短缺时代便宣告结束,住房供应进入平稳阶段。也就是说,房地产调控的政策重心,需要从新建商品房向新建房与存量房并重方向转移。如果说调控新建房需要制度刚性的话,那么调控存量房因为涉及普通市民的财产性收入,就需要相对柔性的一面。
  此外,我国将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被寄予贯彻物权法、反腐、打击房地产投机等多重厚望,并且被视为房产税出台的必要前提。果真如此,那么房地产调控就有可能实现从过多依靠行政手段向建立长效机制的“质变”。调控的“质变”过程,一定程度上也是存量房重新整合配置的过程,需要为部分普通市民改善住房或者出售多余住房预留空间。从这一角度观察,调控政策也需要刚柔相济。
  在房地产市场和调控政策双重转型的“前夜”,比关注地方版细则到底能严苛到什么程度更重要的,是观照政策的刚柔并济程度。政策妥协性地存在一定“后手”,既说明调控任重道远,或许也是调控转型期留给市场整合配置的必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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