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不恢复T+0,是当前沪深股市关注的热点之一,也是摆在证监会新任主席面前的一道难题。
其实,站在公平交易的立场上,T+0本身本不应成为问题。自1995年起,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由“T+0”改为“T+1”交收制度,且2001年12月B股也从“T+0”调整为“T+1”以来,就一直沿用延迟股票买卖时间、降低股票交易效率的办法,但权证交易从2005年试行T+0,接着,股指期货、转融通交易,乃至货币基金、债券ETF等纷纷先后取道T+0。在T+0事实上已成一种对于大资金、大机构大开方便之门、大行特行其交易特权的情况下,股市还在以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坚守T+1,于情于理,都已很难说得通。
在股指期货和股票现货两个市场同步交易的条件下,股指期货T+0的双向交易所形成的日内交易的活跃和短周期波动加大,必然给股票现货交易带来一定冲击,并增加其不稳定性。受制于T+1现货交易规则的投资者被动挨打是显而易见的,但有条件参与股指期货T+0交易的大资金大机构,反而可以利用这种交易制度的不公平来操纵市场,两边渔利,比如利用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打压股票现货,而他们自己则在逢低吸纳到一定时机时又可以反手做多。所谓“堤内损失堤外补”和“做多做空都赚钱”,说的就是这种事。
如果说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出并没有让A股做空机制全面形成,其原因无非是缺乏足够的融券标的,但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却等于让机构有了变相T+0机会。包括保险、基金甚至社保基金等都可能将手上天量股票借出,给做空力量加码,A股市场由此而将全面进入做空时代。而在T+1交收制度下,散户们丧失了及时止损权利的条件,也就只能越来越被动挨打。
笔者并不否认T+0的风险。但是,对于被不公平的交易制度强制捆住了手脚的投资者来说,现在第一位的问题,早已由T+0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性让位给了交易制度的公平性。对他们而言,交易制度的不公平才是比任何一种风险交易工具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性更大的风险。
的确,对于无论在资金和信息条件还是在操作技术和经验方面都处于相对弱势状态的散户投资者,T+0无疑具有很大的风险。对于他们来说,在T+0条件下当然更需要保持适当的理性和自我克制。但是,更好的保护绝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继续将他们死死地限制在被动的不公平交易状态下,而是应更好地更有效的改进和改善T+0条件下的市场监管,从而让T+0更好地承载公平。
因此,笔者认为,现在是到了废除一切不利于T+0交易公平化的政策限制和制度性限制的时候了。
还有,坚决改变动不动就对交易涨跌采取行政干预的坏习惯。对任何涉嫌操纵市场、操纵价格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不能也不应该滥用“有罪推定”,让无辜的投资者替纵火肇事者埋单。否则,散户投资者在T+0条件下或将更容易被误伤。
此外,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在迫切需要的是能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而有效的措施。笔者以为,在实行T+0的条件下,投资者保护基金不妨考虑引进“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做法,对投资者因政策性失误和少数上市公司造假上市、欺诈披露以及券商机构重大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有适当而必要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