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国五条”实施以来,除了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排长队景象以外,假离婚也成为各地的独特景象。近日,上海闵行区民政局在婚姻登记中心门口,居然设立“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大幅公告警示牌。 坦白说,婚姻自由是合法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定的婚姻受法律保护,离婚也是公民的自由。日前有人提出因为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实施而要甄别、打击假离婚,真是非常有趣的说法,离婚本质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因为一项政策而要试图减小人们离婚的自由,非常不可取。 这场假离婚潮里,人们真正需要考虑的是制度与道德的关系。制度与各种政策,原本是要将社会引向一个有规制的状态,并通过制度和政策的实施来激发各种效率、释放制度红利。无论是法律还是制度,它们尽管看起来铁面无私,但是实际上都应该有道德的根基。尽管有道德基础的制度不一定是好的制度,但是,好的制度一定是有道德根基的,否则,它将是无本之木。 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引发了人们婚姻生活领域内如此之大的涟漪,并不是一日之功,20%的卖房个人所得税,只是一根稻草罢了。市场经济的车轮已经前行三十余年,尽管市场框架已经搭建,但各种制度尚处于完善之中,市场经济的理念歪歪扭扭地深入人心,市场道德却依然待建,社会征信系统还依然在设计之中。“利益最大化”的观念单刀直入,嵌入了很多人的内心,甚至不惜漠视以往的道德与伦理。这种“道德滑坡”的逆转,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来,寻租现象、无良的企业,以及可以牺牲情感与婚姻换取利益的个人,等等。 “假离婚”其实更是一种无奈。因为,现实生活中,与人们息息相关的房子,价格都很大地超越了普通老百姓的支付能力,并且,在缺乏其他理财产品和投资渠道的社会里,房产成了人们一种主要的投资渠道,这也是“政策市”的后果,一夜之间你可能机缘巧合会多增加一笔财富,但一朝功夫你也可能损失好几十万。普通人坐这种财富“过山车”的能力极其之差,只好出此下策。 更需要明白的是,普通老百姓对于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公共政策,缺乏影响的渠道,公共决策过程中并不能有效吸收来自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现代公共决策理论认为,只有经过了政策相关方都参与的公共决策系统产生出的政策,其执行效率才是最高的。因为大家都参与了博弈,尽管最后的政策结果不能保证绝对公平,但大家也相对较能接受。因此,很明显,假如公共决策系统不能吸取他们的意见,普通老百姓就会有明显的“对策心理”,他们会想出各种对策以消解政策,有时候甚至有辱斯文。 制度应该有道德根基,它的实施应该促成一个更有序的、更道德的社会,如果结果相反,那么就应该好好想想。道德方面的问题,也不是单一某个制度造成,社会道德的重建亟须找到一个方向,在道德重建方面,制度与法律的实施效果应该是有助于道德重建,相辅相成,而不是消解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