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有哪些“换汤不换药”的怪象?新华社日前梳理出四大怪象:一是改出一批吃财政饭的闲人;二是少了正式工多了“临时工”;三是以“改革”之名行“涨价”之实;四是明放暗收、小放大收。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新一轮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大幕,新华社梳理的四大怪象,对于新一轮机构改革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机构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减轻财政供养负担,为纳税人减负,但结果是机构改革之后,不仅财政负担没有减轻,而且很可能还增加了财政负担。机构改革的用意是,通过市场化改革让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价格更合理,但结果变成了涨价。机构改革本来是为了削权,但改革之后行政审批反而越来越多。 机构改革的怪象实质是“怪病”,即改革之后机构没有变健康而是病情更复杂、更严重。要想避免这一轮机构改革重蹈覆辙,首先要诊断“病因”,其次是对症下药。机构改革怪象频出的病因主要有三点: 其一,机构改革是自己割自己肉,自然难以痛下决心。尽管机构改革方案最终由各级人大通过,但改革方案的起草与落实,都落在行政机构的肩膀上。众所周知,机构改革的对象就是行政机构,“自己革自己的命”自然容易走样。如果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各级人大直接制定,改革过程由各级人大全程监督,改革效果恐怕就大不一样了。政府机构不忍心自己割自己的肉,而人大则可以。希望新一轮机构改革吸取这一教训,让人大全程监督,评估改革效果。 其二,机构改革缺少公众参与。政府机构改革,显然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公众监督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一种监督。但遗憾的是,各级机构改革方案在正式通过前,并没有公开征求民意、吸收民智。缺少公众参与和监督,任何改革不免会有遗憾。 其三,机构改革缺少严格标准和考核问责。如果削减正式工的标准严格量化,严禁“临时工”数量超标或者彻底取消“临时工”,对违规者一律问责,显然,机构改革不会越改越臃肿。 没有真正削权,就不能有效转变政府职能,而要想削权必须完善法制,并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这样才能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和企业。还有,机构改革之后,吃财政饭的闲人多了,原因之一也在于,没有严把财政预算关。如果严把预算关,各地政府机构就没有多余资金养闲人和“临时工”了。而且,机构改革需要一种榜样,而这种榜样就是上层机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