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在新的进程中,将会呈现五大变化:一是更为借重互联网;二是金融产品更加多元化;三是视野更加国际化;四是盈利更趋平稳化;五是更加注重消费者。
两会闭幕与新一届政府成员到位,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拉开了大幕。作为国民经济重要脉搏的银行业在新的进程当中,将会呈现以下五大变化。
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
从各国金融业运行发展看,当前商业银行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以中国为例,2003年末银行业资产不过27.7万亿,而2012年末已经上升到131.3万亿。但如果传统商业银行被当前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冲昏头脑,没有深刻认识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带来的潜在威胁而居安思危,很可能如比尔·盖茨多年以前所预测的那样,成为21世纪的恐龙。
现在银行业之所以很少受到挑战,关键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其一,合同签订的互联网化远未实现。在传统的贷款过程中,首先是借款人提出申请,提供贷款资信,并向银行提交财务报告、抵押物清单及证明等材料;然后是银行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最后是借贷双方签订合用,约定贷款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少则数天,多则数周。由于每个环节都要彼此见面并提交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纸质材料(或其电子版),因此,对银行物理网点的依赖是不可避免的。
依此类推,但凡需要签订合同的金融产品,如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的发售,对多如米铺的银行物理网点都有一种天生依赖,使得传统商业银行反而更有优势。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如阿里信贷,其淘宝商户贷款流程仅包括:3分钟网上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钟到款到账。
其二,准入上的游移。最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已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仅比较知名的就有PayPal(易趣公司)、支付宝(阿里巴巴旗下)、财付通(腾讯公司)、易宝支付(Yeepay)、快钱(99bill)、百付宝(百度C2C)、拍拍贷、红岭创投、易贷365等,但加入金融体系正规军仍然很难。以阿里信贷和支付宝为例,其在2010年成立之初就开始申请相关金融牌照,但目前仍未获得批准。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上述障碍逐一破解,传统银行物理网点的优势会在一夜之间变为“包袱”。所以,不妨首先在国内几家传统银行内部开展互联网金融模式试点,择机推广,避免自身因为国际竞争对手占领先机而遭受损失。
中国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究竟是混业还是专业?至今各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还没有答案。
一方面,随着管制政策的放松,在金融创新相对滞后的中国,混业经营现象越来越普遍。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已经发展成为以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为支柱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其中投资板块又包括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平安资产管理及平安期货等,通过多渠道分销网络,以统一的品牌向超过5100万名个人客户和200万名公司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
另一方面,在金融创新相对充分的发达国家,金融集团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重新选择走回专一化道路。例如,汇丰控股在过去两年中,已经退出和出售了45项非核心业务,将其在全球搭建的包括银行、保险、基金等多种业务在内的混业金融彻底解体,目的就是降低过去业务结构的复杂性和脆弱性。
总而言之,做混业也好、做分业也好,完全是不同企业在市场环境中根据不同国别地域、不同发展阶段做出的自我选择,并没有唯一的成功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肯定是五彩缤纷,传统的存、贷、汇业务绝不是每家机构千篇一律的经营模式。
2003年以来,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国银行业获得良好发展,不但完全摆脱了“技术上已经破产”的困扰,更在金融危机的考验中独树一帜。作为下一步的发展,中国银行业不仅会关注国内市场,而且也将更有实力、更有需要开辟国际市场。
从区域布局看,随着当前新兴经济体整体实力的不断增强,拉丁美洲、非洲和中西亚日益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重要区域。因此,我国银行业国际化的区域布局很可能发生转变,尽管目前区域布局仍以发达经济体为主,但向新兴经济体转移将是大势所趋。
从展业模式看,中国银行业将改变过去单一的海外申设机构的模式,即不仅通过代表处、分行、子行和子公司等形式实现国际化,还将抓住市场机遇,广泛运用参股和并购等方式发展海外分支机构网络。
以工商银行为例,2009-2011年期间,其先后完成对美国、加拿大、泰国、阿根廷等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多宗并购与增股;从业务种类看,中国银行业将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贸易融资和国际结算业务,而是更加专注投资银行等高端业务,并为其国内机构拓展相关业务提供借鉴。
第一,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态势决定银行业将逐步告别爆发性成长阶段。从实体经济发展看,随着改革红利、人口红利和世贸红利的消退,我国潜在增长率下降已是不争事实,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下降迟早影响银行盈利。从金融体制改革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初期必然带来银行利差缩小,这对于很大程度依赖传统存贷款业务扩张的中国银行业来说,必然是利润增速放缓。
第二,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日臻完善。去年6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也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同时明确了资产证券化、场外衍生品等复杂性业务的资本监管规则。今年1月1日,这一《办法》已经开始实施,加上下一步即将出台的《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将推动我国银行业步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进一步提升银行业经营发展的稳健度,即更加专注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短期高额利润的获取。
过去10年,我国银行业更加专注于风险防范与化解。由于编制部门没有授予相关职责,所以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一些。就商业银行而言,迄今也只有工商银行建立了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部门。
实际上,早在1995年,英国经济学家迈克·泰勒就已提出“双峰”理论,认为金融监管基于两个目标:一方面是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是对金融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管,防止欺诈和不公正交易,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已经成为国际共识。
例如,2011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巴黎峰会公布了经合组织(OECD)牵头制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原则》,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重点涉及信贷的消费者金融保护》以及《消费者金融报告》;2012年6月,世界银行也出台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从国别层面看,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美国设立了相对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CFPB);英国在将金融服务局(FSA)的监管职能划归英格兰银行并设立审慎监管局的同时,将原来金融服务局的消费者保护职能交给了新成立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
现在,我国“三会一行”层面已经成立消费者保护机构,并从此翻开了我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新的一页。相信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商业银行消费者保护部门将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在董事会的监督考核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自身声誉和社会认可度,赢得自身软实力;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盈利体系,加快流程银行建设,积极拓展私人银行等高端业务,强化自身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