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深圳“限涨令”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之际,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出来说话了——并未出台什么新的“限涨令”,只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该市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这个“两年来已实行”的调控机制,核心内容是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玩味再三,其实这与传言中的“限涨令”并无实质区别——开发商你当初报出的什么价格,就得一直按这个价格卖下去,不得见机涨价。
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澄清,恐怕是急于摆脱人们对其滥用“看得见的手”的指责。其实,
“限涨令”流传之时,民间舆论并不乏赞许,认为这才是楼市调控真正有效的手段。这也难怪,目睹了“十调九空”的人们对高房价早已是咬牙切齿,矫枉必须过正,这是一种普遍的大众心理,就像孔庆东放言要对贪官灭其九族,网上还一片叫好一样。
商品房的定价固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正因为是市场行为,才必须体现契约精神,如果一天一个价,那是违背诚信原则的。记得若干年前,某知名房地产公司的一个高端项目开盘,认筹者汹涌而至,大家都挤破脑袋想抢得一套。开发商看在眼里喜在心头,立马坐地起价,一日之内数次提价。结果惹恼了购房者,群情激奋,喊着号子把售楼处给砸了。我觉得砸得好。这里面的逻辑很简单:购房者之所以多,不就是冲着你最初的报价去的?而你一看人多就借口供求关系有变,单方面提高价格,显然是弄错了因果关系,忒不厚道。从这个例子来看,“限涨”并非没有道理。至于限涨之后该如何营销,那就是开发商们考虑的事了。
问题的实质是,政府对市场进行行政干预的边界在哪里?从深圳市政府的表态来看,他们心里恐怕也没底。一方面想调控楼市立竿见影,一方面又怕背上滥用权力的骂名,难啊。另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楼市调控,究竟怎样才是一种长效机制?我想,倘若彻底改变土地政策,让土地自由流转,让海量的小产权房转正,供求逆转,房价自然回归,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就不必一会儿一个政策了。
顺便问一句,啥时候国家也对经济增速出一个“限涨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