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场硬仗
2013-03-11   作者:张海英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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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尽管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早就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这一规定几年来一致悬在空中,导致《物权法》无法落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混乱,不动产交易安全缺少保障。如今,我国明确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显然是一大喜讯。
  虽然一些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但由于国家层面没有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地方探索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应早日建立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在笔者看来,不管通过什么路径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注定是一场硬仗。其一,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首先在于统一相关法律规定,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目前的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是制定一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了事,而是要重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协调安排,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其二,这一场硬仗涉及多个部门,不仅房屋与土地在不同部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而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同样也分散在不同部门。另外,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比较复杂,涉及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等方面。
  有学者曾透露,土地和房屋登记分开进行时,两个系统各自积累了30万的员工,再加上森林、滩涂、海域等部门,涉及的人员更多,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多个部门积累的大量人员如何安排,是一个大问题。
  其三,一旦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多个户口或多套房产就很难隐藏,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订和推行的一个阻力。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注定是一场硬仗,阻力既来自于制度修订,也来自于技术层面;阻力既来自于部门利益,也来自于个人利益。不管这场硬仗如何艰难,如何富有挑战性,我们都有必要下定决心去打赢。因为,这是《物权法》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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