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核心诉求被反复强调。如果政府部门对宏观和微观事务大包大揽,市场机制就得不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就得不到良性发育,市场规则就可能迟迟无法建立。
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指出,这次改革要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
精简政府部门和机构数量,实行职能整合和转变,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本次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核心诉求被反复强调。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经济与社会才能协调发展。如果政府部门对宏观和微观事务大包大揽,市场机制就得不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就得不到良性发育,市场规则就可能迟迟无法建立。
着眼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政府职能应该主要向三个方面转变:首先是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把民生问题解决好。这些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欠账,部分人群未能充分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面向大众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数量、质量都远远不够。政府部门是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从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中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符合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即使某些公共产品可以向市场购买,也需要政府部门来牵头实施。当民众在看病、上学、住房、就业等方面有了基本保障,个人的幸福指数和社会的和谐程度就会稳步上升。
其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权给市场,分权给社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应该有清晰边界,市场和社会能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必插手干预。转变职能就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尤其是企业、社会、个人自筹资金的部分。筹建项目者有自己的判断,市场有优胜劣汰的过滤功能,政府完全可以在一般竞争性的领域内放弃审批,天高任鸟飞,成败全自主。再有,减少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不该管的坚决取消。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微观经济活动,应由企业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决定行止,政府管得越细,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还有就是,一些民间组织能够胜任的事,政府不宜管得太具体。比如说,在公益和慈善领域,一些半行政化的慈善机构信息不够透明、管理出现问题,信誉遭到打击,而一些民间运作的公益性基金,反倒因为规范的运作和管理而声名鹊起。
第三,做公正的监管和裁决机构,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市场经济固然有自行配置资源的功能,但仍然需宏观政策指导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争端出现时还需要裁决者;民众虽然有自我管理的功能,但他们参与社会事务时,也需要游戏规则及规则下的监管;微观的市场主体有敏锐的发现商机的嗅觉,却不会从“全国一盘棋”的高度思考问题,对于某个产业的长远规划仍需政府部门来完成;当某个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而大搞不公平竞争时,需要有政府部门来叫停和处罚,维持有序的竞争态势。不管是出台产业政策,还是进行行政处罚,政府部门必须是公平正义的仲裁者,才能保有足够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
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简而言之就是要转变权力的性质,由管理转变为服务。让习惯了发号施令的权力掌控者,去做任劳任怨的服务者,这个转变并不容易。但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政府职能转变迫在眉睫,不得不发。
新一轮机构改革即将启动,政府职能转变任重道远。有些困难和风险是无法回避的,但只要直面现实,迎难而上,就能不负公众厚望,取得改革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