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加快推进户籍等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自由迁徙”这个词,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频繁见诸社会舆论。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自由流动和居住,被认为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像一颗颗“螺丝钉”一样被“钉”在户籍所在地,没有迁徙自由,到了外地往往也很难生存。改革开放后,这一局面有了改变。现在,人们可以自由迁徙到想去的地方,但毋庸讳言,这种迁徙自由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表象,人口流动仍受到多种因素的束缚。比如人们关注的异地高考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异地上学、中考、高考问题,使很多人不敢轻易流动,迁移人口在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遭遇政策性歧视让他们找不到归属感,同样消解了人们自由迁徙的信心。现实表明,人们看上去享有迁徙自由,实际上并不太自由,或者说,人们往往要为自由迁徙付出各种各样的代价。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自由迁徙”,就是要致力于将表面的自由迁徙变成实实在在的自由迁徙,通过制度变革解除阻碍人口流动的种种束缚,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笔者认为,保障公民获得自由迁徙的权利,最根本的前提是公共服务均等化。
去年7月,国家发布了相应规划,核心内容就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民众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享受平等权利。可以想象,每个公民,无论是哪里人、到哪里工作,无论学历高低、从事什么职业,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如果人人都能享受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不管走到哪里都不担心子女教育问题、医疗养老问题,还有什么能阻碍人们自由迁徙呢?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要增加弱势群体的分享机会,也要去除强势群体的种种特权。这项改革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付出艰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