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种欲罢不能的状态导致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在这种状况下,对污染企业收取排污费,反而成了它们继续污染的‘保护伞’,对污染企业开征环境税,也难以避免出现这样的结果。”
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开幕在即,人大代表们正在紧张地准备议案。由于今年初在全国许多城市爆发了雾霾灾害,因此治理PM2.5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很自然地成为人大代表们热议的话题。有报道称,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将要提出“关于应对灰霾天气,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加快《环境保护法》修订的议案”,直指PM2.5这个热点。张全代表提出的一个方案是,开征环境税,通过税收这个杠杆加大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
环境税的开征,当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大防污染力度的积极作用。但事实上,我国目前虽然尚未开征环境税,但对于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事实上已经征收各种收费项目,虽然它们的名称在各地的称呼有所不同,但都是围绕着治理环境污染而推出的。然而,这些费用的征收并没有对防治污染起到积极作用,污染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甚至在今年初出现了恶性发作。这说明,不管是向企业收取防污费,还是开征环境税,是否能解决污染问题,其实是充满疑问的。
与向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和在交易环节普遍征收的交易税等税收不同的是,环境税是一种惩罚性质的税种,它将让产生污染的企业为此付出更多代价。但是,今天所出现的严重的污染问题,固然有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原因,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的模式上出现了严重的偏误,为了追求GDP的快速发展,大量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项目被仓促上马,目前面对污染的后果,在治理上必须投入高额费用,但这又是这些企业力所不能及的。按照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这类企业其实应该关停,但是地方政府出于维稳、就业和创造税收等多方面的考虑,又难以作出这样的决定。这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它有待于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效果。但是,我们毕竟在单枪匹马推进GDP的模式上前行了几十年,经济运行对此已经产生了很高的依赖性,GDP每下跌一个百分点都会引起政府的严重不安,因此,改变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也就显得步履维艰。正是这种欲罢不能的状态导致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在这种状况下,对污染企业收取排污费,反而成了它们继续污染的“保护伞”,对污染企业开征环境税,也难以避免出现这样的结果。
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出现的变化,我国企业面临的困难十分严峻,政府正在想方设法减轻企业负担,以帮助它们渡过难关,目前正在各地推行的“营改增”,虽然落脚点是为了理顺企业税收的结构,但其大方向也是围绕着减轻企业负担这个目标。然而,环境税的开征却与这个目标相反,它不仅无助于解决污染问题,反而加重了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轻装前进”。与此同时,环境税的开征客观上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企业是可以将这种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在新一轮通货膨胀已经现实地威胁到民生的背景下,环境税的开征无疑给企业增加了提高物价的强劲理由,这对于目前正在艰难推进的抑制通胀也是不利的。
环境污染问题关系到子孙万代的福祉,不断出现的雾霾灾害已经现实地提醒我们,这个问题的解决已经不能再拖延下去。但是,我们需要防范的是政府借着这一名义增加提高财税收入的渠道。治理污染当然需要开支,但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连创新高,政府完全有条件在不断压缩“三公消费”的同时,提高治理污染的费用预算。只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不再把GDP作为惟一的目标,对一些有严重污染的企业进行转业扶持,那么,假以时日,我们一定能够重新迎回失去已久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