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西方的影子银行差别很大,中国绝大多数影子银行都受到监管,虽然监管程度没有像对银行那样全面而严厉。 相比传统银行业务,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还很有限。瑞银证券估计,截至去年三季度,我国影子银行规模为25万亿左右,占GDP的比例为47%左右。其中,统计在央行社会融资规模之内的未贴现票据、信托和委托贷款余额为13.7万亿,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未包括的信托资产3.2万亿和民间借贷4万,非银行持有的企业债券3.5万。上述25万亿影子银行规模不足各项贷款(61.5万亿)的50%,不及同期各项存款(90万亿)的30%,更不到银行总资产的20%。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统计未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商业票据、信托产品、货币市场及混合型产品,而后者已包含在影子银行的统计中。不少人犯了重复计算的错误,从而得出十分惊人的影子银行规模数据,其结论当然不能成立。 但凡金融活动,就有风险,区别只是大与小。有人一看到影子银行就想到风险,就联想到金融危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影子银行不能有偏见,不能把它“污名化”。某些影子银行业务的信用风险确实有可能更高。在宏观调控时,银行信贷受到控制,首先保证供应的自然是风险较低的贷款。一些信用风险较高的信贷需求在银行那里得不到满足,就会转向影子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就是两个突出的例子。打个比方说,银行是嫡系,吃香喝辣机会多,选择余地大;影子银行是旁系,对于吃喝的质量要求就不可能太严。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只要能通过更高的利率得到足够补偿,就不是问题。 目前学界较为关注的是影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比如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在讨论文章中提到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期限错配。由于资产期限明显长于负债期限,一旦资金大规模流出,就容易陷入流动性危机。这的确是个问题,但流动性风险比信用风险好处理,而且理财产品也没有出现利用基础资产反复抵押加大杠杆的操作,其流动性风险远低于国外的影子银行。 流动性风险和庞氏骗局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传统银行业务也存在流动性风险,却不能因此将传统银行业务称为庞氏骗局。所谓庞氏骗局,最核心的特征是向投资者许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高回报率。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于1919年诱骗他人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这种三个月40%的回报率是任何正常的工商业活动都无法提供的,只能通过用新投资者的钱支付老投资者的利息来暂时维持,时间一长资金链怎么会不断裂?相比之下,当下各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才4%左右,信托的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或许有少数民间借贷具有庞氏骗局的特征。
影子银行真正的风险点有两个。第一是操作风险。比如银行销售了很多理财产品,也代销了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品。销售过程可能存在不够规范甚至欺诈的现象,投资者对于投资对象的风险特征可能没有很好理解与掌握。当投资对象出现偿付问题时,投资者会有比较激烈的反应。第二是出乎预料的信用风险。如前所述,信用风险高不是问题,问题是突发出乎意料的信用风险。如果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出现了大麻烦,影子银行自然首当其冲,率先爆发危机。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不仅利用了大量影子银行资金,也利用了大量银行贷款。如果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传统银行业务也很难独善其身。两者其实是唇亡齿寒的关系。 所以从整体看,中国影子银行风险可控。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在去年9月末达到6.73万亿,比一些国际评级机构所估计的12万亿要低很多,所占同期人民币各项存款的比重为7.62%。如果只看理财产品发行量而不看余额,就会高估理财产品的重要性。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认为,大部分银行业理财资金都投向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还有,影子银行的大部分业务都不保本,大多数投资者对此也知情。这意味着一旦出现偿付问题,相关金融机构并不承担责任,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最后,中国的监管体制决定了监管当局能对新情况及时做出反应,会利用手中掌握的丰富资源来解决问题。中国就像一艘超级大船,一般的风浪不足为惧。如果真面临十二级台风,那就不仅仅是影子银行的麻烦了。 尽管如此,对影子银行的风险万不能掉以轻心,需要加强统计和研究,争取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统计是研究的基础,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统计与披露更多数据,提高影子银行的透明度,避免人云亦云、胡乱猜测。比如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应通过监管部门定期发布,而不是通过个别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临时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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