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一项研究显示,研究采集样本中高达八成的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2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政府集中采购这项一直被视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的最佳方案,为何会出现如此有悖初衷的现象?其实,问题并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执行中的偏差。其中最关键就是采购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不够。 因为招标信息的不透明,招标面过窄,政府采购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因为招标过程的不透明,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管;采购信息的公开度不够,中标商品的信息模糊,公众就算心存疑虑,也无监督之力。事实上,即便是社科院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相关样本信息也是困难重重,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直接拒绝提供一切信息。 缺少了信息透明,政府采购不但在最关键的价格方面得不到保证,也为以权谋私,引发腐败行为埋下了隐患。更重要的是,在政府采购制度先进和程序正义的外衣下,所有可能存在的权力交易和腐败都变得更加隐蔽,很难被揭露。 保证信息透明是规范政府采购的基础。这个要求,其实本就是政府采购中的应有之义——《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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