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贡献了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严重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表现为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严重匮乏、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难度很大。 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可以从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三个层面来追溯。从企业自身角度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低、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自有资金普遍不足,不能提供担保或抵押,信贷风险高。从金融机构角度看,作为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的银行信贷几乎被大银行垄断,由于没有竞争压力,大型金融机构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信贷资源配置普遍重大轻小;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尚不健全,高利贷等地下融资成本更为高昂。从政府职能角度看,政府为企业提供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存在明显的“一刀切”,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不佳、税收负担沉重。要破解这些问题,以往单方面的调整难以奏效,需要系统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打破大型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完善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发生危机时向成员机构提供救助,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多样化的社会信用评价网络,夯实金融业发展的信用根基。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平台,依法采集、整合和应用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稳步适度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监管,规范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三是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繁荣金融产品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丰富的融资渠道选择。本次全球金融危机使我们认识到,中国金融的问题不在于创新过度,而在于创新不足。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必须加速金融创新步伐,打破各类行政限制,把决策权交给市场。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创新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中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工具,消除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进入壁垒,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金融机构要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小企业风险管理要求创新金融衍生品。 四是加强金融机构自身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其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效率。金融机构要走出“傍大款”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产品创新、网点调整和渠道建设,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和便捷度。打破金融垄断,放开金融管制,引入社会资本,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组建我国政策性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提供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和差异化监管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 五是进一步优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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