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调查显示,近四成人认为养老金不能满足其生活,有36.4%的人认为自己的养老金与周围人相比不公平。但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却有80%认为领取的养老金公平。这一调查结果再次告诉我们,不同身份的人,由于享受的权利相差悬殊,因此对养老金政策的认同感也相差很大,对社会公平的满意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事实上,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并不仅仅在养老金发放标准方面存在差距,在工资、福利和其他方面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养老金发放标准的差距只是比较明显、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显然,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能够享受高于企业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并不是因为贡献比企业大,效益比企业好,而是政策比企业优,体制比企业占便宜,是不公平的制度造就了这样的不平等。我们可以将这样的现象归咎于历史原因,也可以认为是体制演变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但是,既然这种差异对社会公平、正义、和谐产生了影响,就应当毫不犹豫地加以解决、改进和完善,而不能任凭其一直维持和发展下去。
实际上,政府在这方面并不是没有作出努力,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提高企业养老金发放标准,实际上就是为缩小差距所作出的努力。但是,这种伤筋不动骨、体制外修补的方式,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镇痛和疗伤的作用,却不能消除病根。因为,养老金的本质问题是双轨制,而不是发放标准。只有解决好双轨制问题,发放标准的提高才有价值,才能发挥最大效应。工作在企业的人才会安心,才能不会因为有后顾之忧而纷纷“逃离”企业,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公务员热”才能降温。
加快养老金改革步伐,尽快解决目前双轨制运行的养老金征收与发放问题,让各种体制的单位、各种身份的员工,都能享受平等的养老金征收与发放制度,在同一个平台、同一条跑道上竞争,广大企业员工的不公平、不平等心理才能得到最有效的抹平;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平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的效应也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与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