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即将提上日程,并可能成为3月“两会”的看点。去年的十八大报告提及“大部制”,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民间津津乐道,“大部制”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但光搞个“大部制”就可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给我们一个“好政府”吗?如果“大部制”只是部门权力和人员数量的简单加减,如果它不和行政审批制度等更深层次的改革相结合,这样的“大部制”对国家、民族的现实发展和长远利益反而会带来隐患。 首先,“大部制”带来权力集中的风险显而易见。原先在一个领域内还有多个部门互相制约,现在一条线理顺了,权力畅通无阻了。尽管我们也讲究决策、执行、监督各负其责,但实际上,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又渠道不畅。所以权力一旦集中风险就会变大。我们所要的“大部制”,不应该是权力之威严的陈列和展示,而应与公民权利互相尊重、良性互动。一方面要管住政府的权力,一方面也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原本应该归于社会的权力还给社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的功能,这样才能有效化解“大部制”权力集中带来的风险。 其次,如果“大部制”改革的结果是除换个称呼换块牌,其他一切如旧,那还不如不改。如果实施“大部制”以后,各部门的权力运行轨道不变,各自运行的齿轮毫无镶嵌,不仅行政管理方式和流程没有得到系统性的优化,连各自范围内的干部都几无流动。观念不变,行为方式不变,这样的“大部制”,意义并不大。 第三,我们需要的政府,是一个运转有效、管理到位的政府,即“强政府”。一个小而弱的政府,绝对担当不起领导13亿中国人的重任。比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时刻会有一些管理真空的产生,这些权力的真空是否及时得到填补?又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民众对政府管理会有不同的诉求,如今民众对空气质量、食品质量、交通拥堵等方面的格外关注,便需要政府顺应民意,在人员编制、管理方式上做出相应调整和加强。 最后,还需注意“后大部制时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在公众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积习面前,我们迫切需要捡拾起“组织优势”,推倒部门之间的高墙。让那些处于强势部门的干部,不妨去一去相对弱势部门“体验生活”;一些业务相近有交集的部门,比如交通、国土、城建规划,相互间保持干部的流动,这样才能确保公众利益不被部门所分割。 说到底,“大部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应该是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实现脱胎换骨的“政府再造”。如果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能通过改革组织目标、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办事流程等方式,造就一个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政府,那么它才是真的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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