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最后防线”如何不失守
2013-02-22   作者:李拯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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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名责任人被查处,山西省长治市长被提名去职,长治市环保局长被撤职……引发各方关注的苯胺泄漏事故,在50天后给出了问责结果。
  事故直接肇事者是一家化工企业。然而,据调查组结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报迟缓、应急处置不力,也是主因之一。以“负有重大责任”的长治市环保局为例,是在企业报告事故89个小时后才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且面对大量监测数据不能及时作出正确判断和建议,在监测数据连续超标的情况下,仍将污染事件暂定为“一般”事件,最终影响并误导了事故处置。
  不按规定上报信息,不能作出专业判断,作为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如此失职无法宽容。当初,瞒报5天后,长治市长在“瞒无可瞒”情况下向社会致歉时,以三个“没想到”解释迟报原因。现在看来,“没想到”除了有敷衍公众、避重就轻之嫌,也与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有一定关系。说到底,无论是自己“没想到”,还是被误导了才“没想到”,其背后都是一种失职。
  这尤其让人反思。并非每个地方都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但是,在当前中国进入“环境风险期”与“环境敏感期”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地方会面对公众的环境焦虑。就像近期,浙江一企业家痛心于家乡的河流污染严重,以“20万元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公开“悬赏”;春节以来公众对地下水污染的持续举报与质疑,也将山东潍坊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我们的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今后要更多面对的,不仅是如何按规定上报信息、及时处置,还要学会面对公众如何回应,包括如何面对“悬赏”与“举报”,如何及时核实,作出专业判断、正确建议。
  环境问题已经置身一个全新的时代场景。一方面,信息化让环境问题暴露后传播越来越快,留给环保部门解决问题的“窗口时间”越来越短。另一方面,公众“环境风险感受”日趋敏感,对环保部门更为挑剔,环境问题正在遭遇信息时代和权利觉醒的双重考验。环保部门作为保护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后防线”,理应改进工作方式、跟上时代脚步。在公众表达环境焦虑时,少一些自我撇清,多一些正面回应,是否更能纾解焦虑、树立公信?在媒体曝光污染事故后,少一些封闭调查,多一些公众参与,是否更能查清真相、取信于民?
  更应看到,不仅要善于回应,更要体现专业担当。环境问题具有专业壁垒,环境污染更有“累积效应”,过分依赖“公众反映—部门回应”,必然导致发现问题的滞后和采取行动的迟缓。现在的环保问题,媒体都在关注雾霾和地下水,但从专业角度看,还有哪些没有曝光的问题应该防患未然?还有哪些“定时炸弹”需要提前排查?环保部门更应跳出简单的事后回应思维,将关口前移,更多体现专业性和责任感。
  环境问题的独特性在于,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容易上升为公共事件,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引爆点。为避免环境风险发酵为社会风险,环保部门应该以及时回应和专业担当,做环境焦虑的润滑剂、环境改善的导航仪,进而成为社会风险的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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