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相继公布今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大多数省份的投资总额远远超过当地财政收入。这一现象,再度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人们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担忧,主要基于这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在前几年形成的巨额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这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流动性提出了考验。此前审计署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万亿元,从债务到期时间看,逾50%将在2011年至2013年到期。这就意味着,2012年、2013年将是地方政府还债的高峰期。 二是地方政府融资资金投入的领域多元,既投入到教育、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也用于房地产开发等商业项目,以及公路、铁路等兼顾公益性与商业性的项目,但并未充分考虑项目的投入周期、还款方式、资金运转、风险类型等特点,以至于资金运转效率低下、回报率不高。 三是地方政府的还款方式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源源不断举债融资的前提是地价持续升高。但随着房地产调控持续加码,土地交易市场有所降温,这不仅可能给地方债务带来支付危机,还导致开工投资项目的后期资金难以为继。 四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形成的隐性债务,如社保资金缺口、政府担保、地方金融机构呆坏账等,并未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并不透明,也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不容小觑,坚决遏制过度投资带来的地方债风险已成为共识。当前,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面对地方政府新一轮融资潮,不必过于忧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从偿债规模来看,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加上同期6万亿元的国债规模,总占比也不超过当年GDP的40%,负债规模远低于60%的国际警戒线。虽然两年来地方债务规模有所增长,但各地经济发展仍保持较快增速,且有部分债务已经偿还,因此当前负债规模仍在合理范围之内。 从偿债条件来看,当前我国经济仍处于平稳较快增长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仍然较大,给地方经济和地方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逐步实施,对城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一方面,通过提高城市工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基础设施、旧城改造、保障房等建设项目,为当地经济增长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人们的城市基本生活需求、文化需求等相应增加,更能刺激当地新一轮服务性行业发展。因此,未来地方政府偿债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从长远来看,地方政府的举债大多数用于长远投资建设、谋求长远回报,这些项目未来将产生巨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当前,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负债规模高、地方政府承受的偿债压力大,但只要管控到位,合理控制地方政府融资规模,其存量债务在未来5年至10年便可逐步消化,因此出现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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