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温州市环保局在温州晚报刊出名为“盘点2012”的整版广告,列出2012年温州市环保局取得的七点突破与成就并称温州2012年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力争2014年建成国家级环保城市。而就在其刊登广告的3天前,浙江省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增敏在微博上爆料称,浙江省温州市瑞安仙降街道一河流工业污染严重,如果环保局长敢在河里游泳20分钟他就拿出20万。 这样两个新闻放在一起,是颇具讽刺意味的。一方面,当地环保局长对于市民“邀请”和“奖励”其下河游泳事项不敢正面回应;另一方面,却耗费公款给当地环保工作打政绩广告。两两相较,至少没有真正看出当地环保工作对民众呼吁的重视程度。 温州环保局长为什么不敢“下河游泳”?不排除他是对网民爆料的那条河流心里没底,出于“避害”目的不敢游。也可能是习惯了“端架子”,“你让我游我就游了?”身为有治理污染责任的环保局长不敢直面“下河游泳”质疑,算在情理之中,毕竟国内各地河流整体都不同程度存在污染现实,水体污染现象已经不是个别。可以不回应质疑、可以不下河游泳,总不能以“夸功摆好”的方式打广告吧?市民百姓呼吁局长下河游泳,其真正的良苦用心在于希望局长多体察体察河流污染现实,并真正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局不仅不敢正面回应,反而耗费高达14万元的公款在报纸上刊登“政绩广告”。这就类似于一种“王婆卖瓜”式的自卖自夸,也与公众期待相悖。 其实,环保治理污染工作不是“夸”出来的。污染治理工作需要的是一项项最真实的数据和公众一个个最具体的感受,河流黑得发亮,空气“灰”得堵心,即使耗费再多钱打广告又有什么意义呢? 环保工作和搞理论工作完全是两码事,一些务虚工作“吹一吹”不容易露出马脚。但环保工作却一分一厘也“吹不得”。一句俗话说得好,“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如果一地的环保工作真正干好了,不需要登广告,公众也会满意。当“王婆”却不敢“下河游泳”,只会给环保工作留下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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