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每当房地产交易市场出现量价齐升之时,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加码的传言便会流传于坊间,各种版本描绘得几近真实,相关部委忙于澄清事实。 自2003年实施房地产调控以来,房价之所以出现屡调屡涨的现象,笔者以为,是房地产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不完善所致。房价的疯狂攀涨让调控措施只来得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自2010年开启的这轮调控,已经意识到需要从源头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重新理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就需要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 房产税的试点扩大一直备受关注。对此,笔者认为,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完善是房产税试点扩大的基础。一直以来,房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税赋与购买时缴纳的税款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难以解决,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完善,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之一。 而房地产税费的改革,财政部已将其提上日程。去年11月末,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撰文指出,将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住房信息联网是确定房产是否免征的判断依据。2月2日,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与住建部联网的城市在2013年6月份达到500个。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如果所有的地方政府都配合,差不多一年就能将系统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地级城市。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17日全国仅有广州、福州、厦门、南京、无锡和苏州6个城市宣布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随后长春和石家庄也宣称与住建部联网。 尽管如此,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无论是房地产税费改革还是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都是极为缓慢。财政部虽然对房地产税费改革做出了方向性的表态,但是具体细节的讨论仍未进行。 保障房作为商品住宅市场的重要补充,其从分配到流转都需要进一步完善。2012年4月,作为“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住建部抓紧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拟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路径进行规定。 自2011年末以来,多个城市在保障房建设的思路上提出了用公租房代替可以流转的经济适用房。比如,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表示,未来几年,上海将出台五部地方性法规、十一部上海市政府规章,从制度安排上对上海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 目前,房地产调控的基调依旧不变,但用信贷等手段替代行政政策的思路初现端倪。调控也好、税收政策也罢,所有的措施都旨在厘清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当各项制度都相对完备之时,何愁房地产市场运行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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