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日前介绍,中国人公共假期每年已有115天,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115天的假期?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原来一年的假期可以如此长。如果从总量上看,这真是悠长的假期。按照新闻中的说法,中等发达国家的休假水平也不过如此。这当然是值得骄傲的进步。可问题是,面对这样悠长的假期,公众为何还满腹牢骚呢?难道他们对115天的假期还有意见,难道365天让他们天天休息,大家才高兴? 其实,国人向来是容易满足的,他们肯定不会如此贪心。问题只是出在了如何评价公共假期上。从数量角度看,假期总长并不短。但公共假期可不仅仅是个数量概念,公共假期首先是一种权利,公众多是从享受公共假期权利的角度,审视公共假期的质量。 而如果从权利角度审视,115天公共假期水平如何,就需要实事求是讨论了。 首先,这样的假期有多少人可以完全享用?诚然,很多人的假期达到了115天,但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的人,假期的长度可是不同的,很多人的假期不仅没有这么长,甚至连春节这样的假期都得不到保证,他们或自愿加班,或被动加班,他们似乎不属于115天假期的享受者。他们难道不需要被关注? 其次,如果享受到这样的假期,假期的质量怎么样?以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为例,回家过年不用说了,每年的春运都是一次苦不堪言的人在囧途;出去旅游也不用说了,挨宰被坑成为常态。其对应的生活质量可能是让人失望的。 第三,如果享受不到这样的假期,是否权利可以得到救济或弥补呢?休假权和加班工资翻倍是明文规定的,可现实中,这两方面都不乐观。每个假期过后,都有人抱怨不能休假或是加班拿不到钱。 休假是人们的一种权利。因此在评价公共假期时,不仅要有数量的视角,也不应该缺少权利的视角,休假的权利得到了怎样实现,直接决定了休假的水平到底有多高。当过于强调假期数量时,那些关心自己切身休假权利的人们自然心里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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