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社会反腐力度持续不减,同时推进改革与加强法治的呼声渐高。在这样的大时代背景下观察,作为国内首例IPO欺诈发行股票罪的现实案例,*ST大地所受到的司法惩戒升级,可以看做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进程的最新风向标。 根据最新的公开消息,2007年完成IPO并上市的中小板公司云南绿大地,其所犯欺诈发行股票、伪造金融票证等罪,以及涉案的前董事长何学葵等一干被告人,将面对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其中,何学葵的刑期由此前判决的3年增加到10年。此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曾一度引发业界广泛质疑,认为惩罚力度过轻。 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的惩戒升级,所传递出的资本市场法治进程风向标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资本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绿大地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违法事实证据确凿,案件性质本身也比较容易确定,却在判决阶段时间拖延过长,尤其是量刑处罚方面引起普遍质疑以致不得不修改升级。 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法治进程的曲折。有消息说,在此案的查处判决过程中,地方政府及有关人士曾进行说情,甚至给予压力。最新的判决回应了业界的呼声期待。不过,绿大地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对于其违法犯罪所付出的代价,或许不止于此。案件判决后,可能出现因案件导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 绿大地案件充分听取民意,加强惩戒力度,显示出有关方面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升级。 二是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防控和事后惩戒,更加注重法治方式和手段。 对于绿大地IPO欺诈发行的法律惩戒,属于事后监管。监管部门对于IPO排队企业的财务核查,则属于事前防控。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环境以及制度建设尚不完善,事前防控和事后惩戒这两方面都重要。 IPO欺诈发行,绿大地是国内首例。不过,对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投资者并不陌生。监管层对此的态度是坚决“零容忍”,采取的措施则是依靠法治以及多部门的协调。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个“毒瘤”,也是一道全球性的监管难题。监管者一方面通过尽可能减少行政审批、公开审核流程等途径,增加市场运行和监管的公开透明;一方面协同其它司法执法等相关部委,编织一个全方位的防控打击网络,对内幕交易形成证监会、国资委、公安部、监察部以及预防腐败局等五部委的合围态势,司法、行政乃至立法全面跟进。 有分析称,从法制完善的角度看,2012年堪称我国资本市场法制重构的一年。在这一年,在改革步入“深水区”、市场与监管面临更大考验的新形势下,证监会坚持用法律的手段推动改革创新,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努力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路,推出了一系列以法治为“内核”的市场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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