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发债权限已被正式取消,“地方发债”这四个字却并未淡出学界、业界的视野范围。 笔者注意到,蛇年春节假期前发布的央行201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个专栏就论及市政债券。央行认为,考虑到未来城镇化建设在资金需求上存在缺口,市政债券不失为一个值得重视的“重要融资工具”。 考虑到《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去年底被束之高阁,且四部委在2013年首次联合下文严格禁止融资平台依赖信托等渠道直接或间接举债的行为,央行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委婉提及的市政债券,似乎已经成为政府融资平台仅有的资金获取渠道。在城镇化建设脚步越来越近之时,如何为项目需求合理筹集资金,但又要避免成为融资平台风险,个中权衡极为不易。 笔者以为,央行的这篇专栏不失为可行的解决办法之一。央行综合认为,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税收;二是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的项目收益;三是通过发行市政债或类似债务工具从金融市场融资。而在地方政府能够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债务工具筹资的做法早已被普遍运用于各国的城市化进程之中。 其中最大的好处,是与银行贷款相比市政债券需要披露信息和获得相应的发债评级。央行认为,市政债券的价格可以及时反映地方财力的稳健状况,既面临较强的市场约束,也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通过改善当地信用状况降低融资成本。因此,从总体来看有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公营机构直接发行的债券,整体违约风险大大低于公司债或银行贷款。巧合的是,目前中国各级地方政府主要的负债形式,正是银行贷款和通过平台公司发行的各种公司债券。 央行还特意指出,由于上世纪80~90年代以来不少国家在财政纪律和监管透明度上均有较大进步,市政债券的风险从制度上能够与中央财政进行有效隔离。很显然,此前业界对于地方债券会否成为国债的变种,且最终仍然需要中央财政兜底的讨论和担忧,在现实中已经有可行的解决办法进行参考。 而据笔者了解,不少国家的市政债券为了鼓励资金流入,通常还配套税收减免政策——这意味着尽管市政债券的风险溢价较国债要高,但综合考虑税收因素之后,相当多数投资者依然有动力将资金配置其中。这也意味着,建设周期长且资金需求量大的各类城镇基础建设,能够获得稳定的长期投资资金,避免依赖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天然资金错配——短期资金投向长期建设项目。 正因为如此,假如市政债券最终能够成行,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当下中国的金融业生态。最直接的冲击将是银行,大量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最终将有望转化为市政债券。这固然能够有效化解当下的融资平台风险问题,但亦将加速推动现有的金融脱媒速度。对信托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冲击亦将明显,因为从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角度看,透明而且有效率运作的市政债券市场,其风险毫无疑问将远低于现有的各种银信、政信类合作。当市政债券的发行和流通市场稳定后,眼下看似灵活的信托融资平台将何去何从,势必是从业人员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央行的研究亦显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市政债券的大量运用均与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连。甚至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波兰、俄罗斯、匈牙利等转轨国家也大量发行市政债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应该足以说明,市政债券在城镇化过程中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能够在资金安排和风险防范上有所作为。 但眼下最大的未知数,是在城镇化建设脚步渐行渐近之时,这一融资工具究竟能否占得一席之地。不过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相关部委近期的动作已经说明,未来城镇化的融资模式重走2009年~2010年间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急速膨胀之路已经基本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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