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有利于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的资金、科技和装备投入,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2月15日新华网)
一号文件给城市工商资本涉足“三农”产业,提供了绝佳机会。从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来分析,传统的大投资拉动和出口导向型经济的潜力正在缩小,迫切需要培育新的经济拉动力和增长点,而“三农”正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新的拉动力和增长点。
从“三农”产业中挖掘投资潜力、消费潜力和出口潜力,是中国目前的必然选择。按照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算,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还有8亿多人口需要转移,这其中就蕴藏着巨大的投资和消费潜力。同时,农业现代化、农村信息化、农村工业化、绿色农业、立体农业、高效农业、农业规模化经营等,蕴藏的投资机会也非常巨大。
有远见的工商业资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比如,可以发展种养业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再比如,可以在绿色农业、环保农业上做文章,这不仅能让工商业资本获取较大回报,让农民得益,还能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健康环保农产品。
“三农”产业在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过程中,需要的投资资金资本非常大,而“三农”本身的收益比价较低,故而长期难以吸引资本资金的眼光。因此,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对促进“三农”发展,对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资本匮乏问题,是一个好途径。
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很可能取得一举两得、一策双赢的效果。不过,把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的好事做好,要格外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长期以来,“三农”发展之所以资本资金匮乏,主要是因为农业、农村产业利润回报率过低,不足以吸引资本的眼球。这不仅与金融资本不愿意进入农村农业有关,也与存量农村金融资本竞相流出农村农业有关。从宏观政策层面看,必须下决心调整工农业产品比价,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继续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对资本吸引力、竞争力较弱的局面。
从眼前政策来说,必须出台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的政策措施,比如,在税收上给“下乡”的城市工商业资本以优惠。同时,还要在行政服务、快捷审批方面给工商业资本“下乡”创业创造宽松环境。
其次,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不能只追求利润。如果资本“下乡”像进入能源、资源、金融、来料加工、品牌代理等领域那样,如狼似虎、没有底线地攫取超额回报,那么,这种资本“下乡”将对“三农”造成较大损害。本来农业就是弱势产业,农民就是弱势群体,“三农”产业很脆弱回报低,这种弱势地位,确实经不起强势资本的冲击和搅局。
因此,一方面,城市工商业资本在初始“下乡”时,不能追求过高利润空间,应该采取薄利广销的方式,先把量做上去再获取较高回报;另一方面,政策层面也应该对资本“下乡”回报予以适度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