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卡业务突飞猛进,在给持卡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支付手段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丰厚的中间业务收入。但是,银行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持卡人与银行之间不断出现经济纠纷甚至法律纠纷,不但使持卡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也令银行的信誉受到影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银行“重利润、轻服务”,其中有存在霸王条款的情况,更有银行卡服务在执行中不够人性化的因素。
新修订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一个最大亮点,就是在银行卡服务方面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操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要求银行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提醒持卡人还款。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非常快,持卡人透支款项、逾期未还大多不是主观故意所为,而是忘记了还款日期。现在,多数银行都采取信函形式通知持卡人,这容易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接到信函日期较晚,还款日已过;二是接到信函日期较早,到还款日时又忘记了。因此,至少提前三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提醒持卡人是非常必要和人性化的。
其次,为持卡人提供还款宽限期的“容时服务”,宽限期至少3天。现在的信用卡还款期卡得过死,一旦逾期就要背负罚息处罚,苛刻的规定让持卡人抱怨多多,也让发卡行因此失去不少信用卡客户,可谓两败俱伤,而“容时服务”机制的建立将使这种局面得到很大的改善。
再次,为持卡人提供还款“容差服务”。因信用卡透支十几元甚至更小零头未还清,结果遭受全额罚息的情况过去屡屡发生,令银行备受各方诟病。而根据“容差服务”新规,信用卡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10元钱时视同全额还款,未清偿部分自动转入下期账单。这种处理是一种相当人性化的操作。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中的信用卡容差容时还款机制、还款提醒机制是我国银行卡人性化管理的突破,这种人性化管理可从根本上减少客户与银行之间围绕信用卡还款问题产生的摩擦,将迎来银行与客户双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