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建设,把转变作风、勤俭办事省下来的钱用到棚改等民生工程上”,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资金筹措等难题,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内蒙古等地考察时强调,“中央会加大棚改等重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地方政府资金也要向这方面倾斜。” 将转作风省下的钱用到棚改等民生工程,李克强副总理的这一要求,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合理性。这不仅是因为从“花钱”角度看,“棚改等民生工程”确实面临非常现实的资金筹措难题、显得“很差钱”,更是因为站在“省钱”角度,“转作风”也的确具有十分明显可观的巨大“省钱”效果和潜力。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最近媒体针对餐饮市场行情变化的许多报道中,便不难窥见一斑。如随着“转作风”的普遍推进,不少高档白酒销量和价格均同时出现下降,“部分高档白酒销量甚至同比减少三成,价格下跌两成”;同时,许多地方往日生意十分兴隆的高档酒店,目前也普遍显得冷清。这或许也再次从一个侧面生动印证了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此前的一个判断:“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 仅仅只是“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便能“一年省几千亿元不成问题”,如果我们能将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贯彻到底,不仅止于“稍微”,而且切实做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真正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然成风,那么将会省下一笔怎样更加惊人的可用于民生的公共资金?又将会释放出怎样巨大的能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不过,尽管“把转作风省下的钱用于民生”的合理性、必要性都完全毋庸置疑,也势在必行,但也要看到,若想在现实中真正确保它的充分真正落实兑现,其实并不容易,仍然离不开诸多十分重要的进一步制度改进和完善的尽快跟进配套。这诚如邓小平曾深刻指出的,“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 首先,需要尽快将目前许多主要以“政令”形式出现的具体转变作风要求,进一步固化、细化,提档升级为更具刚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以“公款吃喝浪费”为例,究竟什么才是“公款吃喝”,具体怎样才算“浪费”、严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它与正常的公务接待、工作餐之间的清晰界限究竟在哪里,都须尽快在法律层面进行充分准确的界定、厘清。只有如此,“转作风”才不仅更可操作,而且也更可持续,能够有效避免“一阵风”现象的发生。 更关键的是,要想确保“省钱”效果,还必须进一步将“转作风”与财政预算制度更加紧密地联系结合起来,通过财政预算这个源头性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来为转作风的“省钱”效果兜底保驾。比如,不断强化提升财政预算编制、审议过程的民主性,真正确保“政府的每一分钱都必须对人民负责”,不断增进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能见度,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疑,这样一来,转作风“是否省钱”、“省了多少钱”以及“省下钱的是否当真用于民生”,都将变得一目了然、清晰可见,纳税人不仅可以充分知情,而且能够否充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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