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的工资只够买个马桶,国家统计局再次陷入居民收入被增长漩涡。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7%,不仅跑赢了7.8%的GDP的增速,也远远跑赢了通胀。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695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增速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
从2012年开始,我们可以看到城乡收入中位数,这是一大进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7019元。对比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6194元。
在国家统计局取样的范围内,结果就是如此,每年收入都在快速增长,高收入人群增长更快,因此导致中位数较平均数低。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首先基于心理影响。很少有人质疑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城镇一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收入并不算多,不过,有龚爱爱这样的富豪在前,没有任何一个资产缺失者会觉得工资收入是公平的。
人们对收入差距的厌恶,导致对自己工资与地位的不满,这是典型的经济心理现象。收入差距越大,类似于龚爱爱这样的富豪越多,人们的不满也就越强烈,最终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对自己工资待遇不满,第二是对高收入人群的普遍不满。
人们收入的增长被货币购买力下降抵销,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速度远高于公布的CPI数据。
虽然CPI以每年3%到4%左右的增速缓步上升,不过人们从现实生活中所得到的结论使他们对CPI严重质疑。以1978年到2009年的消费价格为例,面粉价格从每斤0.185~0.22元,上升到1.19~1.92元,幅度在5.4~10.38倍,衣服类从每套10~20元,上升到100~500元,幅度在5~50倍,交通类以北京地铁票价为例,从0.1元上升到2元,幅度为20倍;
居住类以水费为例,从每吨0.12元上升到目前3.7元,幅度为30.8倍。笔者到路边烧烤摊,这是免除了一切费用在取缔阴影笼罩下的市场,可以反映最低生活水准者所需要支付的食品成本。从2010年到2013年年初,一尾小鱼从6元上升到10元,蔬菜价格上涨一倍。也就是说,仅就食品而言,三年上涨一倍左右,每年涨幅高达16%。
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25元,年平均工资为615元,2012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6959元,上涨43.8倍。如果未来三十年工资仍然以1978年的速度上升,那么,到2046年人均年收入将高达1180804.2元,如果考虑到指数级上升,那么,人均工资将远远超过一百多万,与现在的日本工薪族基本持平。
人均工资上升如此之快,人们依然为生活与养老犯愁,看来,有些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落在了统计局视线之外。
资产品价格上升必须纳入考量范围。
作为个人生活的必需品房地产价格直线蹿升,在大城市,五年价格翻番毫不为过。统计局将房地产作为投资品,没有错,但对于普罗大众,房地产是生活必需品,他们必须以投资品的价格获得必需品。投资品的增加,既扩大了融资渠道,也加剧了贫富分化,无论何种矿藏,无论何种股票,最终会被两类人获得,有权有势或者有能力。这样的投资市场没有税收、官员财产公开等加以约束,将成为普通人的地狱。
统计数据争论不休,如果我们没有办法估算真正的贫富差距,起码可以用正确的资产品价格、食品价格加以校正。要搞清楚目前的货币发行与物价,请教拎菜篮子的妈妈们,是回归常识、尊重生活的最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