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走访证监会,就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郭声琨表示,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证券犯罪,努力使证券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则感谢公安机关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作出的巨大贡献,希望双方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打击证券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能力与水平。
公安部部长走访证监会,主动征求意见与建议,这样的公开报道在中国股市的历史上是比较罕见的。因此,这件事情难免让投资者浮想联翩,2013年证监会和公安部的合作是否将会进一步加深,两部委在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方面是否将有重拳出击?这其实也是广大投资者对2013年中国股市的一个期待。
投资者有这样的期待实属正常。虽然说最近几年中国股市在打击证券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证监会共新增案件调查1458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6件,罚没款金额总计6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5起,处理打非线索1325起。但总体说来,上述执法行为给市场带来的震慑力较为有限,导致股市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此起彼伏,从未间断过。尤其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市场原本对此寄予了厚望,但结果却是泥牛入海,最终没有后话,甚至被严打的案例并不多。所以,严打证券犯罪,虽然证监会与公安部的合作很重要,但完全寄希望于此,则未必能够达到严打证券犯罪的目的。实际上,要严打证券犯罪,务必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做到违法必究。在这个问题上,作为负责股市日常监管工作的证监会当然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将市场中更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到监管中来,让更多的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受理。尽可能减少漏网之鱼,尤其是不能有漏网的大鱼。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证监会与公安部的合作尤为重要。比如,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证监会会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作为公安机关来说,在接手了这些案件后,也应该及时侦办处理,并及时将结果予以公布,或定时公布案件的侦办进展情况。如果案件长期拖而不决,甚至不了了之,这是对违法违规者的纵容。
二是执法从严。这是当前打击证券犯罪必须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因为从目前对证券犯罪的打击来看,往往都是避重就轻,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这其中,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比如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在业绩变脸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包装上市的问题,但在查处的时候,却以信息披露不及时来进行查处,回避对造假上市问题的查处。另一种情况是对某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可以作出一倍到五倍的罚款,而在现实中往往都是从轻发落。比如对某些有违法行为的保荐机构查处,完全可以撤销其保荐资格,但结果只是给予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使违法犯罪行为并没有受到重处。
三是完善法律法规。虽然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走访证监会时表示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证券犯罪,但中国股市面对的一个严峻现实是,很多证券犯罪依法根本就达不到“严厉打击”的效果。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即便企业欺诈上市,也不会受到严惩。如《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这种罚款比银行贷款利率还低,面对这样的法律,即便是对发行人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但最终结果无非就是挠痒痒而已,根本谈不上“严厉打击”。因此,要严厉打击欺诈上市行为,就必须率先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欺诈上市者直接退市,赔偿投资者损失,而且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经济责任与刑事责任,让股市造假者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