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各种碳金融工具创新层出不穷。对我国而言,碳金融发展的同时将会促进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积极创新碳金融相关业务,参与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也为我国商业银行多重发展带来了契机。
近年来,国际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服务于碳排放权的碳金融也随之兴起。市场参与者从最初的国家、公共企业向私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拓展。
交易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一边是各种排放(减排)配额通过交易所为主的平台交易,派生出类似期权与期货的金融衍生品;而另一边则是以减排项目为标的买卖。而且,这一市场的交易工具在不断创新、规模还在迅速壮大。如从2005年开始,欧洲气候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上市新产品,已涉及碳排放期货、期权和现货等各类产品。
当前经济条件下,发展低碳经济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银行业的广泛支持,也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
1.碳金融的发展催生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大进步。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低碳经济时代将碳交易带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中国将发展“绿色经济”作为了应对危机的措施,并将“绿色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决策,借此转变原有的经济增长方式。
(1)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减排成本具有收益转化功能。在碳交易机制下,碳排放权具有商品属性,其价格信号功能引导经济主体把碳排放成本作为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随着碳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碳货币化程度的提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积极有效的碳资产管理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碳成本向碳收益转化的有效手段。
(2)碳交易具有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能源链差异很大,对减排目标约束的适应能力也不同。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等融资方式具有动员金融资源、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的能力,有利于改变能源消费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惯性,使能源链从高碳环节向低碳环节转移。
(3)气候风险管理和转移功能。能源产业利用天气期权等天气衍生品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农业则通过天气指数及相关的保险产品,把天气风险转嫁给有风险吸纳能力的交易者。巨灾债券则发挥了资本市场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使风险从保险业向资本市场转移。
(4)碳交易的发展具有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碳交易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在降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的同时,促进减排的资金和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为国际贸易投资和技术转移提供了便利。
2.拓展银行盈利能力的需要
商业银行除了其传统的金融服务外,还可以大力发展碳金融业务,为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融资和咨询服务,根据碳市场的需求和特点,设计出新的金融衍生产品。这不仅可以为碳市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证,还可以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其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它也体现了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达到双赢。
目前,碳交易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相关领域专家声称,到21世纪中期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额将有望突破20万亿人民币,碳交易市场或许会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另据估计,届时全球银行业通过为碳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咨询等服务就可能获得上千亿人民币的中间收入。
此外,银行通过对CDM项目提供租赁、咨询、托管等业务活动,能够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拓展其中间业务范围,创新金融衍生产品服务。积极实行走出去战略,增强与国际金融机构间的密切来往,积极与外资银行寻求交流合作的机会,学习和借鉴外资银行的先进思想和做法,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展创新服务,有助于其增强国际化经营经验。
1.国际碳交易体系的发展现状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碳交易市场的看重和对气候问题的强烈关注,全球碳交易产业发展迅猛,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将达到220000亿元人民币。
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对碳交易的参与度不断深化。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等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目前已经成为国际碳金融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其业务范围已经渗透到交易的各个环节。
商业银行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向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贷款,帮助企业在产生排放权指标后可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交易;为项目开发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为产生原始碳排放权的项目开发企业提供担保。
在二级市场上商业银行充当做市商的角色,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开发各种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参与使得碳金融市场的容量扩大,流动性加强,同时日趋成熟的市场又会吸引更多的企业、金融机构甚至私人投资者参与其中,且形式也更加多样化。
2.国际碳金融体系构成及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的模式经验借鉴
随着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断地开发出各种碳金融产品,它们的业务已经渗透到碳金融的各个环节。国际碳金融体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几年来,国际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服务于碳排放权的碳金融也随之兴起,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交易工具不断创新。市场参与者从最初的国家、公共企业向私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拓展。交易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一边是各种排放(减排)配额通过交易所为主的平台交易,派生出类似期权与期货的金融衍生品;而另一边则是以减排项目为标的买卖。而且,这一市场的交易工具在不断创新、规模还在迅速壮大。
如从2005年开始,欧洲气候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上市新产品,已涉及碳排放期货、期权和现货等各类产品。Sonia
Labatt等(2002)对环境金融的范围进行了拓展,认为由金融机构主导的,以市场为基础的转移环境风险的环境金融产品包括绿色抵押在内的银行产品、天气衍生产品、社会责任投资市场中的绿色基金、巨灾债券,以及基于温室气体减排信用而开创的金融产品。
1.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在碳排放市场方面,中国最早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2009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武汉、杭州和昆明等几家交易所也相继成立,大连、贵州、河北、山西的交易所也在筹备中。目前,北京、上海和天津的环境交易所均已开展了自愿减排的碳交易机制,如上海的绿色世博自愿减排平台,天津的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等。
中国碳排放交易仍主要是自愿减排,当前还不能推出市场化的配额交易,是因为企业没有强制性的减排配额,所以未来短期内中国仍将以自愿减排为主,但不排除配额交易试点。我国CDM市场潜力巨大,截至2009年10月,中国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计划达663个,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1.9亿吨,约占全球注册减排量总量的58%,注册的计划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占世界第一。2010年1月,北京环境交易所打造并发布推广的“熊猫标准”,将为未来真正市场化的碳交易探路。
2.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碳金融业务发展程度
国内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一定进展,碳金融业务也得到拓展。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信贷机制得到初步建立,各银行纷纷针对低碳经济进行了金融创新,完善了业务流程。
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依托贷款客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积极开发包括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并于2009年11月率先完成国内商业银行第一笔碳排放交易咨询服务,累计促成383.3万吨CO2交易当量。
在低碳间接金融方面,国内商业银行主要采取两大举措:
一是调整授信结构,积极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增加对节能减排等环保领域授信投放,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授信。截至2008年6月,兴业银行在全国共支持了69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累计达21.53亿元。
二是积极寻求国际合作。2008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分别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成为国内首批推出“能效贷款”的商业银行。2009年7月,浦发银行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以具竞争力的交易价格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
1.借助CDM项目拓宽银行的收入来源并优化收入结构
商业银行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以依托众多的网点渠道资源,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多项业务全方位地介入CDM项目的中介服务,从而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业界有研究者对我国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径进行了积极探索,认为可以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帮助发展相关低碳金融业务,及与国内外政策性银行进行合作介入CDM项目。另有研究者提出中国还应尝试逐步参与CDM的二级交易市场,提高产品的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
2.努力开展碳金融产品的创新
商业银行应重视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争取与国际市场尽快接轨。除了最基本的排放权远期和期货交易外,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套利交易工具、保险/担保、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有分析人士在总结了兴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实践经验和分析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隐患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商业银行低碳金融业务要加快在环境金融的创新,并积极参与和促进碳排放交易中介组织的建设。
3.催生以碳交易为基础的碳基金
项目型交易是在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行机制框架内的一级市场进行,大量碳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则构成了项目型碳交易的二级市场。二级市场的交易是由投资基金于发展中国国家项目业主签署合同,投资基金将购得的减排指标转售给发达国家并获利。碳基金的设立来源多样,并已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如1999年之后,世界银行相继建立了原型碳基金、生物碳基金、社区发展碳基金、伞形碳基金等8支碳基金,总额高达10亿美元。而中国在碳金融方面则面临着严重的挑战。相信随着碳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碳基金的引进将为时不远。
4.带动相关理财产品的发展
CDM项目的完成时效较长,从审批到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平均需要3年左右,其中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因此,融资关乎CDM项目的成败,这也会直接催生出一系列基于CDM项目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融资产品以及与之挂钩的理财产品。并且,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配额型交易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届时也将刺激以碳排放权交易及其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和碳基金为标的理财产品的出现和发展。
在这方面,荷兰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荷兰银行凭借其广泛的全球性客户基础,推出碳理财产品,为碳交易各方提供代理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同时,还设计并推出了一系列与基于环保上市公司的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数等挂钩的气候和水资源环保理财产品,在取得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加强了环保理念的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现在除了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推出低碳理财基金类投资产品外,其他3家银行在碳金融实践上基本上没有新的突破,绿色信贷业务模式相对单一,今后在理财产品规模和种类上将有所突破。
5.防范缓释碳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关注低碳概念的企业客户,创新信贷业务管理机制的同时,还应控制好碳金融交易风险,确保碳金融业务稳健开展。有分析人士对商业银行的低碳金融业务进行了研究,认为银行应当将保护环境的观念融入到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并建立环境金融风险管理体系。风范风险方面为了提高碳资产的流动性,可以考虑利用结构性融资创新工具将碳资产转变成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