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反复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深陷“霾”伏之中,6亿人口受到影响。雾霾笼罩给环保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环保工作的拷问。我国经济已实现30多年高速发展,但积攒下来的发展与环境矛盾、多年积累的环境欠账集中显现,环保工作进入相对困难阶段。 但正如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伦敦烟雾事件直接促使1956年英国洁净空气法案的通过、从而推动英国环境保护的进程一样,我国也应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环保发展,使面临的困难成为环保事业的重要机遇,成为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转折。 环保事业要发展,主要靠改革。要制定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优先领域,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从改革方向上看,环保工作应当更“接地气”。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应成为检验环保成效的标尺。一方面,群众有权知道环境监测情况,也有权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无论是日常环境监测,包括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还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政府部门都应及时、公开、透明地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近年来,多起环境突发事件已充分证明,人们可以接受“坏消息”,却不能接受谎言或经过乔装打扮的“好消息”。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正是由于事前环评信息不够公开,公众参与不够,最后才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要认真回应群众期待。要做到眼往下看,脚往下走,到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意见多的地方去,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如PM2.5是当前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环境问题,当用改革办法求解。我国针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采取了总量控制的办法,减排效果明显。但对于PM2.5的家底,却到现在还不清楚,是否可以尝试用浓度控制的方式,像4项主要污染物一样作出统一安排部署,用一套监测方法、统计方法、考核评价方法把PM2.5装进“笼子”里? 环保改革需要在制度上推进并给予保障。5年前,环境保护部正式挂牌。从环保总局到环保部,人们期待环保工作越来越有大作为。但从目前来看,各地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宏观调控的作用与效果仍有待提高。如果环保部门仅仅是发现问题后负责警示,又靠谁来解决问题?日前举行的全国环保工作会上,环境保护部明确了2013年环保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加快环境管理转型,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使环境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要考核指标;扩大群众参与等。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掌握力度和节奏,先易后难。但今天的客观条件已十分紧迫,要把当前可以做、能够做的事情尽快明确,重点工作有所突破。PM2.5的防治,当是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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